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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魅魔的庄园

布莱兹朝她扯出一个僵硬的笑脸,“我真的没事,你去吧。”

凯丝这才拿上自己的麻布包离开,走之前还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干饼,切了一半后放到桌子上。

“你早上什么也没吃,中午把这我放在桌上的干饼吃了。”凯丝说完以后就急匆匆地出了门。

屋里只剩下布莱兹,布莱兹看了眼桌上的干饼,走过去把干饼放回了柜子里。

他无打采的坐在椅子上,觉得自己成了个废人。

这种感觉他已经很有没有过了,开荒的时候不管再累,他心里都是满足的。

可是现在,他的心空荡荡的,整个人就像漂浮在半空中,踩不到地。

布莱兹在这里也没有朋友,跟邻居也算不上熟,他连个打发时间的对象都没有,没有工作的时候,他只能坐在屋里发呆。

就在布莱兹准备躺回床上睡觉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了管事的声音。

“没活干的都出来!有新活了!”管事的一边吼,一边敲打着两根铜管。

刚躺下的布莱兹鞋都没穿就往外跑,一出门,发现左邻右舍的人都跟他差不多,所有人都站在太阳底下,一脸激动的看着管事。

管事的也不跟他们啰嗦,在外面多站一会儿他都觉得自己要被烤化了。

“都跟我来!”

布莱兹跟上管事的步伐,他们很快进了一栋大房子里,这曾经是当地一位富户的房子,大的惊人,这房子里已经摆好了冰盆,一进来就能感觉到跟外面截然不同的凉爽。

管事的喝了口水以后才说:“现在有两个工作,一个是制糖,还有一个是酿酒。”

“制糖的酬劳高一些。”管事的又觉得渴了,再次喝了一口水。

“你们想干什么,就到那边去登记。”管事的说,“制糖更累更热,酿酒要轻松的多,制糖每天两块干饼,酿酒一块,你们自己考虑清楚以后去登记。”

说完话之后,管事的连忙走到冰盆旁边。

只留下这些没有工作的人在原地考虑自己要干什么。

布莱兹想都没想就过去登记。

“我要制糖。”布莱兹激动地说。

负责登记的是拜伦,他之前是祷师,现在是领地为数不多识字的人,所以他从不担心找不到工作,在圣院待了那么多年,带给他最大的好处就是他识字,会算数,不是文盲。

哪怕不是在池晏的领地,换一个地方,识字的人都更容易找到工作。

拜伦看着布莱兹,大约是觉得布莱兹看起来虽然不够强壮,但也称不上瘦弱,所以在询问了布莱兹的姓名和家乡以后,就在纸上登记了布莱兹的名字。

因为现在多数人都只有名和姓,没有中间名,所以一旦遇到重名就难以分辨,只能靠来自哪里区分。

布莱兹看着拜伦在纸上写下他看不懂的东西,有些迟疑地又问了一句:“这样就可以了吗?”

拜伦朝他笑了笑:“行了,明天早上天亮就到这里来。”

布莱兹千恩万谢地走了。

已经有不少人选好了工作,绝大部分人都想制糖。

两块干饼和一块干饼相比,脑子没问题的都知道哪个更赚。

除了原本身体就不太好的以外,其他人都没有考虑酿酒。

只不过制糖也要不了这么多人,所以一看就知道身体不怎么健康的,比较瘦弱的人还是被分去酿酒。

至于采摘的活,这个入最多,但只让女人和中年人做。

壮年男性是不能去采摘的。

所有人都登记结束,这一天也就结束了。

拜伦头一次写这么多字,这份名单他还要再整理一遍,把相同的首字母列在一起。

拜伦平时都和安德鲁住在一起,安德鲁跟商人们离开以后,拜伦就一个人住,最开始拜伦还有些不习惯,但一个人住了十多天之后,他就觉得等安德鲁回来以后,他们还是商量着分开住吧。

“怎么还不走?”管事的看拜伦坐在椅子上拾写满名字的纸,对他说,“要不要去我家喝一杯?我那还有大人赏给我的葡萄酒。”

拜伦一边拾东西一边说:“那我就不客气了。”

管事的十分热情:“我让克拉克准备点吃的。”

克拉克是他的妻子,两个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后来顺理成章的结婚生子,如今孩子都已经开始工作了,并且选择了制糖。

只不过他们并没有和孩子住在一起。

毕竟这个年纪的孩子,更愿意和自己的朋友们一起住。

拜伦把纸张全部进麻布包里,跟着管事的一起离开了这个即将成为制糖厂的房子,晚上比白天凉快,两人一起走在夜空下,管事的看起来凶,但私下里却是个老好人。

“大人总是在为我们着想。”管事的有些感慨,他能成为管事,是因为他曾经得到了某一任领主的信任和喜爱,但是除开现在的领主大人以外,其余的那些领主,并不在意他们领地上的人。

他们只在意一年的成能不能让他们好好享受。

或是领地的平民是不是太多,圣院和王室会不会增加税。

他们并不担心领地里的人吃不饱肚子,也不担心会死多少人。

拜伦点点头,他转头看了眼城堡,也感慨道:“这位大人跟我原本想的也不一样。”

他会来这里是因为安德鲁,安德鲁带着他们一起来的,在到达之前,他根本不知道庄园是什么样,跟不知道统治庄园的领主是什么人。

来到这里以后,安德鲁才对他说,这里的领主是个仁慈的人。

拜伦当时没有跟领主说过话,他以为安德鲁嘴里的仁慈,代表着这个领主是个软弱的人,毕竟仁慈的人,多数都没有防人之心,容易被哄骗,被伤害。

只是他的猜测很快就被打破了。

领主大人不养闲人,他似乎在为每个人着想,为人们寻找生活的依傍,给人们希望,却从来不曾大方施舍。

拜伦笑着说:“大人很聪明。”

管事的非常赞同:“前一位领主大人,就从来不管这些事,他才不在乎人们有没有工作,奴隶们一天吃几顿饭,他只在乎商人们有没有送来漂亮的布料,有没有好看的女奴。”

管事的好奇地问:“听说领主大人以前也在圣院生活,圣院是什么样的?”

拜伦:“总是那样,人多,但平常也不会聊天,每天早上起来以后祷告,然后吃饭,然后继续祷告,晚上的时候会有信徒来忏悔,或说一起祷告,聆听圣灵的声音。”

“然后就吃晚饭,回房间睡觉,一天就结束了。”

拜伦说起来的时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样枯燥的生活,他竟然过了那么多年,并且当时并不觉得无趣难过。

管事的听完以后说:“大人的智慧,看来不是在圣院得到的。”

管事的叹气道:“大人这么聪明,一定是因为他是天母的孩子。”

拜伦也听到过这个说法,但是他不信。

乔尔斯五世曾经也自封新教教皇,自认是至高神的儿子。

这话只能骗骗普通人,骗不了他。

只是拜伦从来不在这方面发表看法。

如果现在这位领主大人,有乔尔斯五世那样的野心,那么无论他想干什么,都不是别人可以阻止的,拜伦自认是个普通人,所以并不准备去跟当权者抗衡。

拜伦顺着管事的话说:“是啊,天母会庇佑她的孩子,当然也会庇佑我们。”

这才是管事的想听到的话。

第96章

能制成硬糖的野果生长在草丛中,一颗不过小孩子的指头大小, 因为已经成熟, 所以采摘的时候下手一定要轻,不然野果就会被捏碎, 果皮很薄,大约只有一层糯米纸的厚度, 能干这个活的,全都是心细手巧有耐心的人。

在烈日下采摘野果的活是酬劳最多的, 并且完成了每天的定量后, 多采的野果还有额外的奖励,只是一旦晕倒, 以后就再也不能干这个活了,所以哪怕再舍不得,再想多摘一些,人们还是老老实实的躲着正午最烈的阳光。

诺玛也在采摘的队伍中,她现在也有十四岁了,在这个时代能算是成人了,她平时最大的活是养野猪,现在野猪们都长大了, 不仅不需要她照顾,还会反过来照顾她。

于是诺玛决定再找一份工作——猪鼻子很灵, 总能找到别人找不到的野果。

而且它们聪明,知道诺玛要摘,所以自己绝对不吃。

诺玛摘了一篮子的野果, 这是她今天的任务,摘够了这么多就能得一个干饼,只要不偷懒,一天摘三四篮能正常,诺玛因为有野猪帮忙,一天能摘五篮,完成任务以后,多一篮就多半个干饼,一天诺玛能挣三个干饼。

比在制糖厂工作还要多一个。

这些干饼诺玛一个人是吃不完的,而且她没有父母亲人,又住在城堡里,没有额外的花销,她是个天性善良的女孩,每天都会拿出一个干饼分给那些刚来这个城里不久,身体孱弱的人。

从管事手里领到干饼之后,诺玛就背着自己的小包包,领着自己的野猪们回到了城里。

她没回城堡,而是去了住在城边上的一户人家。

这户人家算是逃难过来的人里最惨的那一批,因为他们不全是青壮年,而是一对老父母,一对小夫妻,丈夫为了保护父母和妻子被打断了一条胳膊,又生了场大病,现在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这对小夫妻还有三个孩子,都才五六岁,被送去了幼儿园。

幼儿园虽然会教孩子们认字,却不会让孩子们把吃的拿回家,而且幼儿园只管一餐,对长身体的孩子来说,填饱肚子还是得靠家里。

现在这个家里就靠一对老父母顶着烈日采集野果。

妻子要在家里照顾生病的丈夫。

只是他们比较老了,体力跟不上,手脚慢,两个老人一天加起来也就挣两个干饼,堪堪完成任务而已。

但领地已经对他们够好了,了这一家人三年的房租,孩子还能送进幼儿园。

要不是看他们是在难过,管事的也不会让这两个老人去干采摘野果这么能挣的活。

诺玛敲响了这家人的房门。

面黄肌瘦的女人很快就开门让她进去。

“我就不进去了。”诺玛虽然人小,但看上去已经是个大人了,她有一颗成熟的心,诺玛打开自己的包,把一块干饼掏出来递给女人,“这是今天的,你让叔叔多吃一点,才能好得快。”

女人憔悴的脸上扯出一个苦涩的笑。

她也不想接受一个半大孩子的帮助,可是多一块干饼,她的丈夫和孩子就能多一口饭吃,就能多一分活下去的希望,她看着诺玛递过来的饼,最终说不出拒绝的话,只是低着头伸手,把那块饼接了下来。

诺玛是个体贴的小姑娘,她对女人说:“等叔叔身体好了,你们能挣的多了,到时候再把饼还给我吧,我走了。”

女人嗓音干涩地说:“我送你。”

诺玛:“不用了,我的猪会送我回去的,你快回去吧。”

诺玛说完话后,就小跑着,身后领着一群野猪,朝着城堡的方向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