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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魅魔的庄园

如今的乔什心里没什么事,日子过得很好,侄子虽然不擅长做生意,但是现在在城里也过得很好,天天跟那群长得奇丑无比的人勾肩搭背,俨然变成了兄弟,并且成功混入其中,每天一起巡城,看到打架殴斗就去制止,现在也从城堡混到了入,养活自己没问题。

日子好,心情好,乔什老树发新芽,跟一个逃难来的女人结了婚,组建了家庭,两人还养了几个孩子,日子过得有声有色,养的孩子都小,养了一年以后,已经改口叫爸爸妈妈了。

“我想起以前的事,就以为以前的日子就是一场梦。”乔什坐在池晏下首,他现在还是不敢直视池晏的脸,余光也不敢,就看着自己的腿,脸上的笑倒是十分真诚,“我妻子还让我准备了给您的礼物。”

乔什送的礼物是一匹棉布。

乔什有些不好意思:“我妻子喜欢织布,家里也有仆人照顾孩子,她早上就会去纺织厂织布。”

池晏笑着说:“这是好事,有自己的事情做很好。”

乔什挠挠后脑勺:“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您。”

“我的老朋友之前托人从圣城给我送了一封信过来。”

乔什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就是一张折起来的羊皮纸。

然后他双手呈给了池晏。

池晏伸手接过,展开羊皮纸看了起来。

这封信的前两行是问候老朋友,后面才是重点。

圣城里,王室和圣院的矛盾已经白热化了,也就是说,商人和大家族都必须站队,他们要选择一边上贡,否则就会被两边暴力蚕食,圣城是这个国家最富裕的城市,但现在,平民已经没有购买能力了,王室和圣院像两座大山一样压在他们的头顶,从他们的口袋里掏钱。

有平民想要出城,逃离圣城,去投奔在其他城市的亲戚。

但他们根本走不出圣城的范围。

大家族要从平民手里掏钱,但凡是逃走的,都会被大家族的人抓住,把他们洗劫一空。

洗劫完了以后还要把人丢回圣城。

那这一家人就只能去死了。

逃了的人都这个下场,圣城的平民也就只能继续在圣城待着。

商人倒还好,如果是某位贵族信任的商人,在得到文书以后可以出城,毕竟圣城也是需要物资的。

所以乔什的老朋友在信的末尾问乔什能不能留他,他可以想办法弄到文书,反正圣城他是待不下去了。

乔什:“我还没有给他回信,不过现在就算送信过去,他估计也很难到了。”

乔什的手放在膝盖上:“大人,圣城现在都这样了,他们打起来是必然的事,我们是不是要早点做准备?”

乔什不懂打仗的事,但他知道一旦打起仗来,大商人有得挣,他们这些小商人就不好过了,流离失所可能都是小事,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财产没了也正常,就怕连命都丢了。

更何况他也知道池晏是圣院派下来的领主,到时候肯定是要听圣院的,圣院让池晏搜刮粮食,抓人当兵,难道池晏还能说不吗?

所以他才想探一探池晏的口风,如果池晏准备老老实实听圣院的话,那他就必须给走了。

什么都不如命重要,更何况他现在有妻子有孩子,一个家都扛在他肩上,不能走错一步路。

池晏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其实这几年圣院的影响力小了很多,池晏把三个城的圣院都捏在手里,每年还是会出粮食,让圣院派人运送过去,粮食少的可怜,但运到了,哭哭穷,数数这几年的灾害,圣院也说不出什么。

而且池晏现在已经不怕圣院了,他有粮食,有武器,还有人。

如果真到了跟圣院兵戎相见的时候,他不一定会输。

现在的情况已经跟他只有一个庄园时不同。

他只有庄园的时候,唯恐圣院找他麻烦,庄园只有那么点大,人口就那么多,打起来不管对方如何,他肯定是吃亏的。

池晏喝了口水,冲乔什笑了笑:“别担心,让你朋友过来吧。”

“我对圣院的忠心,圣院是知道的。”池晏眼睛微弯。

“圣院和圣灵,不会跟它忠实的信徒计较,你说对不对?”

乔什表情呆滞,但很快如梦初醒,他低着头,恭敬道:“是的,大人。”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此刻的池晏,跟他以前认识的领主不是同一个人。

更成熟,也更可怕。

像一头幼虎,正迫不及待地想试一试自己利爪。

第151章

池晏跟克莱斯特走在奥特利的街头,这个时间奥特利的街上并没有什么人, 人们都在干活, 自从牲畜运过来之后,每天都要打扫养殖厂和准备饲料, 一旦有那只鸡鸭状态不好,还要立马抓出来隔离, 唯恐出现大规模的鸡瘟,每天这些牲畜都需要大量的饲料, 除了虫子以外, 还会准备麦麸给它们啄,不过比起虫子, 它们显然对麦麸没有太大兴趣。

有时候还会有鸡鸭偷溜到大街上,要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那也没人敢抓回家吃肉,都是抓住后又给送回养殖厂。

要是没被所有人发现,那这只鸡鸭大概率会成为一顿大餐,被第抓住它的人吃进肚子里。

池晏跟克莱斯特很快就走到集市,这里的集市没有斯德丁的齐全,很多东西都还没有, 但热情是不少的,每个摊位都有热情的伙计在叫卖。

人们现在也敢购物了, 最受欢迎的是布集市,有了闲钱,除了改善伙食以外最重要的就是做一身新衣服。

布集市不单单只卖布, 还卖成衣,这些成衣都是从萨克德运来的,又结实又经穿,不容易磨损,所以很受欢迎。

池晏也是这段时间才发现,其实大多数女人都不会做衣服,她们没有那个条件学针线,而且这里的针又特别大,所以缝制的空隙也很大,线的质量也不好,很容易扯坏。

所以有了成衣之后,布匹的销量就不太行了。

但是卖布的商人也不在意,卖不出去的布送回萨克德,让萨克德的人再加工,改成成衣,运回来一样能继续卖,不亏本。

“这件好。”伙计正在给一位妇人介绍新进的一批货,“这个颜色耐脏,布也耐磨,去厂里工作的时候穿最好,洗多少次也不会破洞。”

妇人显然钱包不太鼓,她问了多少钱以后有些踌躇,又问:“有更便宜点的吗?”

伙计还是挂着灿烂的笑:“那你看看这件,没那个结实,但穿一年肯定没问题,等磨坏了还是改小给孩子穿。”

妇人摸了摸那件衣服:“这个多少钱?”

伙计:“十四枚铜币。”

妇人掏出装着铜币的布袋:“就这个吧。”

伙计:“好,您要布袋装吗?”

布袋是要格外钱的,妇人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我直接拿回去。”

伙计灿烂一笑:“那您拿好,下次再来啊,下次给您便宜。”

妇人已经习惯了伙计们的热情,她冲伙计笑了笑,然后抱着叠好的衣服走了。

自从池晏在斯德丁使用过奖励机制后,商人们也迅速调整作战模式,弄出了提成,一个伙计挣到一百个铜币,就能得到五个铜币的奖励,这使得以前不怎么卖力的伙计现在是拼了命的吆喝,为了拿到提成,每天都要把嗓子吼哑。

但他们的入也是很可观,每个月至少也能拿到一百个多铜币,在现在这个时期虽然高薪。

前一个妇人买了便宜的成衣,转头就有一个打扮还算富态,带着一定帽子的年轻男人走过去问:“有棉布做的成衣吗?”

伙计又端起笑脸:“有有有,我们家的染料颜色又多又好,您看看。”

伙计把男人领到旁边,那边挂的全是棉质成衣。

男人翻了翻,从里面取出一件靛青色的衣服,领口很漂亮,棉质的衣服摸着很舒服,不像麻衣那么硬,而且缝制的也好,线头几乎看不见,衣服浑然一体,看不见拼接。

“这件多少钱?”男人问伙计。

伙计笑着说:“六十八个铜币,您要是要买,我就把零头给您抹了,六十五个铜币。”

这可是一单大生意,伙计笑得眼睛眯起来,露出大白牙给客人看。

男人:“我再看看其他的。”

伙计也不生气:“您慢慢看,这件我给你留着,您要是转完了觉得还是这件最好,回来取就行了。”

男人摸摸后脑勺,忍不住说:“你们奥特利也太不一样了。”

伙计也乐意陪他闲聊:“您不是奥特利人?”

男人摇摇头:“我是从阿利耶来的。”

阿利耶距离奥特利有两天的路程,不算太近,也不算太远。

伙计:“阿利耶是个好地方,听说土地好,每年小麦吃都吃不完。”

男人叹了口气:“那也是以前了。”

男人似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他说:“算了,我就不去其他家看了,你用袋子帮我装起来吧。”

一个麻布袋要两枚铜币,就现在的物价来说十分昂贵,但对不差钱的人来说就便宜的等于白给。

伙计又做成了一单生意,态度良好的把衣服叠好,装袋,然后递给男人。

这袋子还缝上了提手,男人接过之后仔细看了看,没想到用来装东西的袋子都做的这么好,他忽然问:“奥特利有人卖房子吗?”

伙计:“您想在奥特利买房子?”

男人点点头:“我本来准备去斯德丁定居的,不过现在觉得奥特利也不错,原本我就担心斯德丁商人太多,人太杂。”

伙计:“奥特利很多空房子,您要是想买房,就去城堡旁边的那栋门口立着蓝牌子的房子里去,去那里买房,不贵!两枚银币就能买挺好的房子了,您要是钱多,花两枚金币,奥特利的房子除了城堡都随您挑。”

男人:“那有蓝牌子的房子是……”

伙计:“是领主大人的官员在管,那地方叫房管局!房屋买卖都要通过那,私下买卖是不被承认的,卖家随时都能把房子回去,只是房管局要税,但是不多。”

“主要是安全,以后要是有小偷闯进您家,或者卖家想再讹您钱,房管局都是要给您做主的,不是白钱。”

男人有些犹豫:“真的?”

伙计:“这里可是奥特利,您看奥特利半年前是什么样,再看看现在,您趁着房子多,还便宜,快点买吧。”

男人握紧布袋,他点点头:“是要早点买。”

伙计把男人送走,美滋滋的在木板上用小刀刻了罗马数字,他每天都要记,这样月底清点货物和核对账目才没问题,他才能拿到自己应得的提成。

这短短的时间里,他就挣了接近八十枚铜币,再来一个客人就满一百枚铜币了,又是五枚铜币的提成。

就在伙计转头,准备继续吆喝,迎接下一位客人的时候,他一转身就看到了一位让人移不开目光的年轻人。

这人穿着用银线绣着图案花纹的上衣,他有在阳光下棕色的长发和一双琥珀色的眼眸,此时此刻,这个人正在朝他微笑。

伙计那一肚子的甜言蜜语顿时烟消云散,他呆愣地站在那,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找回自己的舌头:“这位客人,您……”

池晏不是来买衣服的,他朝伙计微笑:“小哥,我跟你打听一下事。”

即便对方不是来消的,伙计也既恭敬又谄媚地问:“您问,只要是我知道的,绝不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