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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龙骑哨兵

……诺雷情不自禁看了眼书桌旁挂着的肖像画思忖,这金灿灿的一家到底什么来头?

起魔法帐篷,两人吃了些干粮上路。

赶路的时候诺雷也没有闲着,抓紧时间向维斯特讨教。他能听懂这个世界的语言,但认字还得靠后天努力,好在他的记忆力不错,维斯特教过几遍就全部记住。几天后他就能看懂艾德伍克的地图,连维斯特也叹服他的记忆力,不得不甘拜下风。

除了识字,另一个让诺雷记挂的就是龙蛋。

自从诺雷在梦境中和那巨龙打了照面,他接触龙蛋时隐隐能够体察到它的神变化,甚至能具象成简单的词汇:吃,睡觉,要抱抱。对于这个变化,诺雷心情是微妙的,而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的神系不知不觉间和龙蛋混熟了。

鸟类对蛋大概天生存在着羁绊,哪怕它蛋壳上都是扎人的刺。每当入夜休憩时,游隼就会自发地围着龙蛋打转,偶尔还会扮演父母的角色,小心翼翼地用羽毛包覆住它。

看到这幕,诺雷就忍不住纠正它:“你老是盯着龙蛋干嘛,它又不是向导的神系,再看它也不会变成你的对象知道吗?”

游隼干巴巴地叫了声,心不甘情不愿地从龙蛋上跳下来,龙蛋却不干了,整个蛋壳表面透出“愤怒”的红光,它骨碌碌滚到游隼翅膀下拼命撒娇,蹭了一蛋壳的白色羽毛。

眼看两个小家伙亲亲我我,诺雷头疼地掐住了太阳穴。

哨兵的神系普通人看不到,来到这个世界也不例外,不管是艾德伍克还是维斯特都不知道他神系的存在,但这没破壳的龙却准确无误捕捉到他的神系……这之中该不会真有什么隐情吧?

联想到艾德伍克在冥想谷地说过的话,还有梦中巨龙不容置喙的发言,诺雷忍不住入乡随俗了一把,也念起了“圣光保佑”。

九天后,两人来到目的地的第一站,温格城。

温格城是人类三大重要的聚居地之一,入城的大道清一色用白色方形石块铺就,干净又宽敞,聚集在大道两边商贩和旅人很多,叫卖吆喝和问候攀谈的声音相互交织,比坎丁镇要热闹得多。

沿着通道一直向前,很快就看见温格城高耸的外城墙。灰白的巨石堆砌而成的外城墙十分牢固,墙体表面坑洼不平,看得出后来反复修补的痕迹。

这座城应该也经历了那场战火的淬炼吧。诺雷思忖着,眼疾手快地从一个顺手牵羊的惯偷手里保住自己的储物袋。目睹这幕,维斯特忙不迭叮嘱:“保护好你的储物袋,别让他们发觉你有一枚龙蛋,你得知道,哪怕是块化石,它也是黑市的抢手货。”

“好。”诺雷把储物袋揣在了怀里,游隼停在他肩头站岗,警惕地看着四方。

牵着马踏进城门通道,熙熙攘攘的声音灌进诺雷的耳朵,习惯了悄寂的森林,忽然激增的庞杂信息让他不自觉捂住耳朵,他使劲甩了甩脑袋,定神问:“我们该去哪儿?”

“我们直接去见公爵或者他的管事,告诉他我们的需求。”维斯特回答,“这枚徽章就是我们的敲门砖,喏,你看。”

维斯特从口袋里摸出一枚纽扣大小的金质徽章,徽章正面栩栩如生浮雕着一位蒙面女子的半身像,她被羽毛簇拥,微微张开双唇,好像在祈祷着什么。

“这是默语女神,玛洛卡传说中的人类女神,代表源源无穷的法力之源,整个人类王国会用默语女神作为标志的除了温格公爵,只有法师协会了。”

“法师协会?温格公爵也是个法师?”

“没错,他的先祖就是那场战争中主导传送门开启的大法师。”维斯特起徽章,轻描淡写地说,“好了,背景资料就介绍到这儿,我们得去找公爵了。”

“我知道他在哪儿,跟我来。”游隼看到徽章后的那一刻就从诺雷的肩头飞走,它离开的时候,储物袋里的龙蛋还不老实地来回晃动,被拍了几巴掌才安静下来。

“这么快?真不愧是探宝猎人啊……”维斯特惊讶地看着他,深信不疑地跟上他的脚步。

两人暂时把马寄存在了旅社的马厩里,然后步行穿过熙熙攘攘的商区,路过可以当做地标的法师塔,七拐八绕之后顺着公共阶梯不断向下,进入一个连阳光也照射不到的阴暗区域贫民区。无家可归的人懒散地靠在潮湿阴冷的墙边,他们各个骨瘦如柴,眼神像古井一样黯淡无波,望过去像是一群被吸干生气的活死人。

维斯特从没踏入过贫民区,身着贵重长袍的他简直耀眼夺目,勾引着瘫坐在路边的贫民直勾勾得盯着他。他迟疑地跟上诺雷的步伐,不安地咕哝:“你确定是这里吗?不会走错了吧?”

诺雷没有反驳,伸手指了指前面,一辆绝对不会出现在贫民区的漂亮马车停在路边,身着统一靛蓝色制服的卫兵站在马车四周,他们腰间别着长剑气势汹汹地阻断好奇人群的聚拢,他们的袖口、佩剑的剑鞘,以及雕花包金装饰上都有默语女神的形象,他们的身份也呼之欲出。

“是公爵的马车,他在贫民区干什么?”

就在维斯特发出疑问的时候,诺雷的游隼已经越过马车车顶飞进了一间寒酸的小屋,诺雷透过游隼的眼睛看了会儿,不苟言笑地说:“看来又出状况了。”

难道又是夜魔?维斯特沉下脸来,他和诺雷对视了眼,不约而同朝民居走去。卫兵发觉两人靠近拦住他们的去路。正当维斯特出示徽章证明身份的时候,民居敞开的大门里走出一个衣着考究的中年人,他朗声说:“让他们进来,他们是公爵的朋友。”

“他是?”诺雷问。

“公爵的管事。”维斯特低声介绍。

管事仿佛没有注意到两人的交谈,毕恭毕敬地做了个“请”的手势,仿佛他站的地方不是什么寒酸的民居,而是公爵居住的城堡。

“两位请进吧,公爵就在里面。”

两人点点头,落落大方地走进了门。

民居只是一间简陋的平房,屋顶是用长短不一的木板拼凑而成,缝隙大的地方足有手掌那么宽,地上没有地板,只垫了些草料遮住高低不平的地方,光秃秃的墙上更没有装饰,只挂着一捆麻绳和一把锈迹斑斑的矿锄。

一眼看完这间称不上温馨的屋子,诺雷的视线落到人的身上。

民居的主人是个粗壮的汉子,他套着单薄的短袖汗衫和短裤,可人还在不停的冒汗,他的手很粗糙,指缝里残留着黑色屑末,怎样都擦不干净。

而在他面前,站着一个和这环境格格不入的尊贵青年。青年十分畏寒,深蓝色厚绒长袍将他从脖子到脚面遮了个严严实实,烟灰色的卷发下只露出一张面无血色的脸庞。他抬起苍白的手摆弄了下别在胸口上的白金徽章,不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