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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快穿]天下之师

林寻抿唇点头,模样看上去分外乖巧。

当天晚上他就到了蓝鸣轩的好消息,对方来的时候,旁边还跟着个戴眼镜的西装男,“这是策划部的人,有什么想法可以同他交流。”

林寻请两人进门,关门的一刹那他留意到对门,兰辰不可能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动静,但似乎没什么出来一见的想法。

“蓝鹤之前从未请过人代言,”戴眼镜的男人一看就是明强干的人,上来直入主题,“坦白说,我们之前的销售策略是饥饿营销,毕竟蓝鹤的受众一直顶在高消群体。”

“但近几年公司内部也有人提出质疑,毕竟受众面太小,年轻一些的人,更希望能将这种技艺发扬光大,更多人能够切实领略到这种美。”

谈了很久,他才聊到索,“你推荐的人,长相和气质都是顶尖的,唯独有一点,年纪太轻。”

索已经二十七岁,但类似这种沉淀下来的文化,蓝鹤就算选代言人,理应更钟情与年纪大,口碑好的老牌艺人。

林寻笑了笑,“但有一点,是索身上最有价值的部分。”

戴眼镜的男人扶了扶镜框,静静听他说。

“他没有大火,所以代言基本上不用很多,”林寻低垂着眼睫,眼神中似乎流转着光辉,“但他很快会大火的。”

他的话语很轻,却生生带出股魄力和果断。

戴眼镜的男人嘴角一勾:“但愿谢先生所言成真。”

他将一本册子推倒林寻面前,“这是下个季度我们新推出的产品,之后我们会同索的经济公司里联系,请他来拍宣传照。”

林寻随手翻了几页,手指停在半空中几秒,若无其事看了下去。

……

事情过去一个星期,这天正要出门的林寻意外接到索的电话。

“蓝鹤找我代言,是你从中托了关系是么?”对方开门见山问道。

林寻边系鞋带,边回答他,“这种小事就不用特意打电话来谢我,请将感激放在心底。”

“谢千青。”电话那头,索连名带姓地叫了声他的名字,中间伴随着沉重呼吸。

“我是一个演员。”

林寻:“我知道。”

“蓝鹤下个季度推出的主打系列是仿明朝的花瓶。”

林寻,“我知道。”

“然而你让我去代言花瓶。”隔着空间,林寻都从中听到了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索这几天彻夜难眠,他几乎无法想象自己去给花瓶拍宣传照的场面,偏偏蓝鹤是个大牌子,得罪不起。

林寻安慰他:“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去吧。”

说完,火速挂断电话。

第87章星光璀璨11

出门后林寻并未走太远,外面的空气很好,他特意穿了双运动鞋,沿着小路跑步。住在高档区的好处是地方宽广,周围植被多,几乎看不到什么事,当然也有不好的地方,如果这时候忽然从哪里钻出一个人,叫声救命都没人能听见。

身体活跃有利于他思想的萌芽,林寻一边跑大脑便飞速的运转,如何让自己富起来。

系统又在开始不遗余力给他做思想工作,导演,歌手,演员,只要林寻出的起价格,它就能包其红火。

但林寻铁了心要做流水的网红,劝说无用。

究其更深的原因,网红来钱比较快,若是做演员,少不了从基层做起,一部剧拍下来动辄便是数月半年,林寻自问没这个耐心,至于歌手和导演,便要完全依靠系统,从它手里购买产权,一个源源不尽的无底洞可不是林寻愿意看到的结果。

他需要尽快筹到钱,赶在索进组前,利用财力捧他成为男一号。

跑完步回去,用凉水冲了个澡,横竖现在谢家人都不在家,家里雇的佣人除非谢家人的要求,是不会上楼的,林寻半裸着上身,手里拿着杯果汁,仰起头一饮而尽,顺便眼角的余光瞥着窗外。

天气晴朗,阳光也刚好,他肌肤上还未完全擦干的小水珠,暴露在日光下,象牙白的皮肤上仿佛凝结出一层细小的钻石。

等林寻转过身,将空杯子放在桌子上,目光被压在笔记本电脑下露出的半截红皮本吸引。

抽出红皮本,林寻看着房产证上一半自己的名字,琢磨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站起身,套上个卫衣出门。

好歹也算是自己一半的资产,先过去看看究竟值多少钱。

出租车司机看到上面的地址,面色有些惊讶,“小伙子,你确定要去这个地方?”

林寻点头,觉得有必要炫耀一下自己为数不多的财产,“我在这里有一套房子。”

司机看他的眼神变了又变,最终扭过头,一脚油门,车子飞速上路。

车子经过城市中心,又渐渐行至人烟稀少的地方,时间过去很久,出租车才缓缓停下,司机了钱后,再度是一脚油门,离开的速度比来时的更快。

四周只有乌鸦的叫声,原来大都市里也是有乌鸦这种东西的,而且还不少,只是聚集在偏僻的地方。

林寻看着四周,荒草丛生,远处有几根突兀的电线杆,面前是一幢十分大的宅子,如果忽略门前锈迹斑斑的铁环,还有已经被腐蚀差不多的锁具,宅子依稀能看出几十年前‘豪宅’的轮廓。

从他上方忽然穿来一声叫声,仔细听,有点像鸭子嘎嘎的叫,但又比野鸭多了份喑哑,林寻抬头,看见三四只乌鸦张开翅膀从他头顶掠过。

俗话说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林寻打量完周围的环境,确定除了打电话求救,今晚是回不去了,这里荒郊野岭的,估计一年到头也见不到有车会路过。

林寻掏出手机,搜了下自己这个地址。别看这里偏僻,信号却还不错,那竖着的几根电线杆倒也是有些用处的。

开头第一页就就蹦出‘凶宅’两个字,还是标红的。

点进去,文章里详细介绍了这栋凶宅的来历,建国初,宅子是属于一个大户人家的,后来那家人的男主人在外面养了个女人,女主人几番哭闹下也没有让他浪子回头,大概是心灰意冷,只说最后要吃一个团圆饭。

新年的时候,男主人最后一次坐在家里的桌子前,一家老小看上去其乐融融,饭吃到一半,众人迷迷糊糊,再之后便是女主人拎着斧子赶尽杀绝。

男主人和老人当场死亡,女的也吞药自杀,警方赶到的时候只有五岁的小儿子还残留着一口气,小男孩被自己的舅舅养,长大后没有再回来这个地方,却不知是不是魔咒,之后男孩年纪大了成家,他的儿子又是被发妻毒杀,故事到最后,老人回到故居将房子便宜卖出去,自己不知所踪。

林寻又往后翻了几页,不意外发现当初这宅子正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