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 10部分阅读(1 / 1)

作品:《点亮星星的人

“讨厌。”贝贝喊著。

“讨厌也给我抓著。她如果掉下去,就跟著去见你老哥了。”阿典紧紧抓着贝贝的手,后头的同事也跑了过来,翻过护栏,想办法要替他分散重量。

“往后拖,往后拖。”有人指挥著,其余的警察有的抓著阿典的脚,有的抱著阿典的腰,七手八脚地用力往后挪动。

“笨蛋,别拉我的裤子,裤子就快掉了。”阿典感觉自己的牛仔裤被拉址著。

“对不起!”兴晃连忙把自己放在阿典裤头上的手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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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谁在摸我屁股”阿典感觉臀部被一双手紧紧掐著。

杨桃连忙把自己的手放开。

“齐小姐,”除去了骚扰,阿典开始对林巧巧喊话,“其实你又何必这么绝望要跳楼呢?生命那么可贵对不对?”

“你不懂的!”巧巧还是挣扎著,要拨开贝贝的手往下跳。然而,这一天这个时候,贝贝却抓她抓得死紧,不让她有任何挣脱的空间。

“洛桓虽然死了,但你还有大好的青春。你才三十几岁,坐完牢之后出来,还是可以重新开始。这个世界上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你有什么烦恼可以说出来,我们会帮你的,别轻易轻生啊!”阿典好言规劝,不过因为贝贝加上巧巧实在过重,他讲起话来十分吃力。

“我从十八岁嫁给洛桓,到现在已经折腾十多年,每天就只有照顾这个自闭儿,完全没有自己。现在洛桓死了,我什么都没有,活著还有什么用!”巧巧呐喊著。“我要走,放开我,让我死。”

“巧巧好重,好痛。”贝贝感觉自己被风吹得荡来荡去,牵扯者巧巧的手十分难受,但阿典又说不能放开巧巧。

“忍著,我比你还痛!”阿典喊著。他的右边肩膀从一开始的灼热不堪到现在整个麻掉了,他想,大概扭伤得很严重。

“我、我明白照顾他很辛苦。”但没有空闲想自己的伤,当阿典感觉自己已经慢慢地被往后拉,他知道得争取些时间叫林巧巧放下戒心,好让同事有机会救起他们两个人:“这家伙这几天就住在我家,他发神经每天早上六点准时叫我起床,只为了自己要在六点吃早餐。还有、还有,他死都不肯坐车,害我每天得像白痴一样放着车不开,陪他走两个多小时的路来医院,接著再走两个多小时的路回到家里。而且他也不会洗澡,把他拖去洗个澡像要他的命一样,弄得我家里一团乱,到处湿淋淋的。我才照顾了他几天,就已经被这家伙弄疯了好几次。齐小姐,我真的很明白你的心情,你照顾了他十多年,一定很累而且压力很大。”阿典越讲,就越觉得其实他自己也很可怜。

“我在贝贝身上花了很多心力……”巧巧哽咽了起来。“但那些完全看不到成果,得不到报偿……我太累了,以前还有阿桓支撑我……但我现在什么都没了……活又有什么用……”

“有的吖!”随著同事越拉越上去,阿典也越喊越大声。“贝贝不是握著你的手不放了吗?他知道你对他的好,所以他没有松手。”

贝贝将巧巧抓得紧紧的,他听见了巧巧的哭声。

一群人慌忙之间,将悬在大楼外的两人拉了起来。大家都吓得一身冶汗,阿典也是。

然而现场,却只有贝贝始终莫名其妙地看著这场闹剧,与巧巧从未停止过的眼泪。

“过来!”阿典倒在地上,喘著气。他没有伸手,只有张口叫了贝贝。

贝贝慢慢地走到阿典身旁,蹲了下来。

阿典摸摸贝贝的脸,然后紧紧地抱住了他。

“妈的,我以为我要失去你了。”阿典在危机解除后,才发觉自己环绕住贝贝身躯的手臂,不断发抖著。他连声音也发抖著。

巧巧掩面哭泣。

阿典的目光注视著林巧巧。林巧巧是那种看起来十分软弱的女人,她或许也是个典型的温驯妻子,夫家是她的天,她会愿意为她所爱的人奉献出一切。然而人总是软弱的,当自己的所希冀负担的重担超越出心灵的极限,自责与懊悔交织下,便会减低了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

“其实……”阿典对她说:“你是个温柔的人。从贝贝的身上,可以看得出你的影子。你照顾他照顾得很好,所以他才会成为今天这样一个单纯而善良的人。但你不应该带走他,他也有生存下去的权利。他有自己的人生,他有权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同事拿著手铐,铐起了林巧巧。

这个女人哭泣时是那般地脆弱无助,阿典自责著,如果洛桓没有死,一切是不是就不会那么糟。

贝贝站了起来,看著巧巧,问道:“去哪里?”

“对不起……”巧巧趴在贝贝肩上哭著。

“巧巧不哭。”贝贝说著。

阿典的右肩膀严重扭伤,在护士为他冰敷之时,医院里的;群警察拉著林巧巧走了。

他的头很晕,有些想作呕。

一等会儿回来警局报到。”杨一松说了句,随著其余警员离开。

当阿典受伤的部位包扎好,以吊带固定完毕,在拿了些止痛药,他和贝贝也由医院离开,回到警察局。

阿典和贝贝两个人走得比蜗牛还慢,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他也大概都有了底。

一进到警局,局长就把他和贝贝召进了局长办公室里。

杨一松开口说:“我联络过了,过几天会有社工来带洛贝回去安置。他们承诺会给洛贝最好的环境,让他的生活与之前照常无虞。”

“噢。”他有气没力地应了一声。

“你先回家休息,如果督察调查过后认为这件案子还有需要你的地方,会再告诉你。杨一松现下出奇地冷静,没有对阿典大吼大叫。他明白阿典也很尽力,很少人甘愿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只为了救一个想跳楼的女人。

他一直都知道阿典是个好警察,只是阿典有时候做的事情实在令旁边看的人为他捏把冷汗,杨一松将所有警员都当成了自己孩子般看待,才会恨铁不成钢。

“噢。”他还是提不起劲。

“至于洛贝以后……因为他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所以这件案子他应该不会被起诉。”

杨一松说著:“但林巧巧的情况就没那么乐观。”

接著杨一松又说了些事情,见阿典完全听不进去,就作罢了。

离开了警局,阿典带著贝贝在市区中漫无目的地走著。

贝贝扯著自己的书包,书包的带子被拉得变形似乎要坏了,他感到十分不能适应。跟在阿典身后,他皱著眉头。

“怎么,还不赶快跟上来?”阿典回过头,看著紧揪着书包带子不放的贝贝。

贝贝的眼神左右挪移著。

阿典走到贝贝身边,问着:“想做什么,要说出来。”

照顾这种孩子最重要的是耐心,他的耐心不常出现,于是拳头举得老高,打算三秒钟后贝贝若不说出想表达的事情,就要朝贝贝的头槌下去。

“坏了。”贝贝焦躁著。

“什么坏了?”阿典压抑著自己的冲动,循序渐进地问著。

“手表、簿子、阿桓、书包。″贝贝淡褐色的眼眸有著慌乱,他不知该如何是好,突然发生的事情打乱了他原本旧有秩序的生活,他难以承受突如其来的变故,不稳定的情绪迫切在寻找出口,他的胸口像有座休眠的火山想要喷发。

“还有呢?”阿典问。

“不知道。”贝贝抓着自己的头发,有些用力地扯着。

“别扯自己的头发,你会让它掉光。”阿典说着。

“还有、牵手。”当一件事情成为习惯,对贝贝而言,就变成了可悲。因为他会不断因循,无法克制自己戒除已养成的习性。 贝贝自己也明白这个道理。

相处的这几天,阿典为了防止他走丢,总会提著他的手,一起来回医院之间。不用多久,他将这行为融入固定性之中,成为自己的一部份。于是这天阿典由医院出来后

没有握著他的手,他便开始慌乱。

“把手给我!”阿典把贝贝的手由他的头发上抓下来。

他们两个人走在热闹的大街上,阿典偶尔抽一两口烟,伴随著强烈不散的晕眩,心里头想著很多事。

阿典拔下了自己的表,戴在贝贝手腕上,接著去美术社买了几本的素描簿;然后在一间服饰店外看见了个和贝贝坏掉的书包几乎一模一样的款式,也顺便买下了它。

只不过那款书包是超级名牌,阿典觉得自已的荷包在哭泣。

“阿桓。”贝贝说著阿典漏掉的那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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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桓没了,没在卖。”阿典说。

“阿桓。”贝贝甩开了阿典的手,又开始拼命抓头发。

“好了好了。”阿典连忙拉下贝贝的手。“阿桓没了,就换一个,阿典行不行。我在你身边啊!”

贝贝迟疑了很久,才缓缓点头。

“画画。”

过马路的时候,贝贝突然在斑马线上蹲了下来,在新书包内拿出他的新奏描本,拆开了外头的塑胶袋子取出铅笔就要开始画图。

“太危险了!”阿典拖著贝贝。

“时间到了。”贝贝说著。

阿典举起贝贝手上的表一看:发觉三点到了。“你还真是烦!”阿典翻了翻白眼。

“去公园吧,公园走几步路就到了,到那里我让你画个痛快。”

“不要。”

“容不得你不要!”阿典把贝贝身上的书包拿起来,挂在自己身上,接着不停地往前走。 贝贝睁大他的眼睛看著阿典,最后发觉阿典不理他,而且也不把书包还给他,只得跟在阿典身后跑。

不久后,他们拐进了公园,贝贝一遇到阿典,马上就把书包从阿典身上扒下来。

阿典也不理会贝贝,他迳自点燃了一根烟,慵懒无力地坐在公园长椅上。头还在晕眩著,捻著姻的手指些微发抖。

贝贝跑离了阿典一些,坐在儿童玩耍的木马上,开始画起公园里的一草一木。他因为无人阻拦而画得专心,公园里所有的游乐设施花草树木全都入了他的眼,而后透过画笔,转拓到纯白的素描本中。

就连坐在长椅上面容忧愁的那个人也是。

“你离开了以后,我不在你身边,”阿典看了贝贝一眼,而后说著:“如果有什么事情发生,而你处理不了的,一定要去警察局找我,明白吗?”

贝贝点头,继续作画。

“真的明白?”阿典不是太放心,于是他又重复了一遍,“有事的话就来找我,我上次留给你的手机号码你有抄起来吗?”

贝贝摊开手,看著手心淡去的墨水痕迹。他点头。

“抄在哪里?”阿典始终不放心。

“这里。”贝贝指指他的脑袋。

“会不会忘记?2阿典问著。

“不会。”他永远记得。

“你记忆力有那么好?我明明记得你说自己不知道回家的路?”阿典的疑惑越来越大。

“是路痴,但记得阿典的电话号码。”贝贝看了阿典一眼,又继续画。

“是吗?那就好了。”对于贝贝,阿典其实没有太大的奢望。 贝贝是那么简单几乎无心机的性子,平静的心里面向来没有任何人能留下多大痕迹。以致于阿典觉得他们离别以后,贝贝也不会记得他多少。然后贝贝迟早又会找到另外一个人,而后将他遗忘。

他知道,当他开始想要在贝贝心中留下多过于别人的重量,他便是开始喜欢贝贝了。

他静静地坐在长椅上,看著贝贝的脸。之前爱著的那个人,似乎已经没有那么爱,他的胸口,也没有那么痛了。

宁静的公园午后,时光静止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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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停下了画笔,凝视著阿典。

“怎么?”阿典问著。

“你一直看著我。”贝贝说。“你很悲伤。”

“因为我们就要分别了。”阿典回答。

“我是点灯人。”贝贝摇了摇头。

“事情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简单。”阿典有些明白贝贝简短的语句里想表达些什么。

“你没有办法留在我那里,社会局的人将会带走你,妥善安置你,你一直跟著我是件很奇怪的事情。”

贝贝还是摇头,他转而将注意力放在公园里儿童嬉戏游乐的四方型铁架上,继而将素描本与铅笔收了起来,攀爬著。

当贝贝爬到最高那层,他往下望。阿典仍是抽著烟,肩膀挂著吊带的他看起来是不开心的脸。如果不开心,那么,阿典为什么要他离开?他始终不能明白人类的想法。

他是点灯人,他住在灯行星。

他要留在阿典身边,因为他喜欢阿典不断变来变去的表情。

“想吃什么?”阿典停在他家巷子口前的便利商店。

“钥匙。”贝贝回答。

“钥匙不能吃。”“钥匙。”贝贝伸手进阿典的牛仔裤口袋乱摸一通。

“喂喂喂!”阿典扭来扭去。

贝贝拿了阿典口袋里的钥匙,头也不回地就往巷子里去,住家离便利商店才十几公尺的距离,阿典看贝贝一直走到了家门口没有迷路,苦笑了下,说道:“站在门口别动,我东西买一买就回去。”

阿典进到便利商店拿了两个便当,再买了一份地图,结了帐后便用跑的跑回家。

当他到家门口时,发觉门是开的,并没有关上,而贝贝的背影才刚刚缓慢由楼梯上去。“贝贝,我叫你等我,你都没听到吗?”阿典吼了声。

贝贝听著阿典的声音,立刻用冲的冲上了楼。

“连门也不关,你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