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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九王一后ACOME

九王一后acome 作者:acome

直听到他均匀平稳的呼吸,我才离开,来到小溪,仔细的洁净自身,用一种洁净而集中的精神状态进行我的第一次冒险。

我捡来几颗石子,在森林的入口摆成一个隐身阵,往每颗石头里输入一些精神力;然后跳出去看。不出所料,帐篷不见了,原来的黄土地还是黄土地,不过上面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矮树,没有一点空隙。

阵法的成功,给予了我极大的信心,于是,为了保险起见,我进去,又在帐篷周围摆了一个定神阵,让阵里的人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只是沉沉的入睡,有效期为24个小时。_,海运天,你也能趁机好好的恢复身体啊。

一切准备妥当,我拿开背囊,自己进入阵法,开始入定。所谓的入定,不过是排除一切杂念,使心如明镜,毫无尘埃。对于本来心思就简单的我,很容易就能做到。

然后,我用小铁锄挖掘身前的土地。土质比想象中的坚硬。才挖开了50厘米深乘以50厘米宽左右,我就开始流汗了。赤褐色的泥土越来越深了,待到1米深的时候,竟然渐变成了黑乎乎的颜色。我的心渐渐加快了跳动,手指颤抖着,继续往下挖。

终于在2米的深处,锄头“哐”的一声溅出了火花。

我立刻扔开锄头,用手指继续挖掘。

哇,好冰啊!一块黑色的圆形石头显露出它的顶部。我运力于手上,好不容易才将它从坚硬的黑色泥土中挖了出来。那是一块纯净到极点的黑色的,不规则的圆形石头,向外冒着实质的白气,如果我不是动用了异能,肯定会被冻伤的。它的个头不大,只有一个鹌鹑蛋大小,但是对于我的储物戒指,就足够有余了。

我顾不上拍拍身上的泥土,就地莲花坐下,将黑石摆放在身前,抓紧时间恢复精神力。刚才我耗费了一点,现在我要补充到百分之一百,因为待会的炼器只有一次机会,不容有失。

我终于准备好了,我长长舒一口气,彻底放松自己,将黑石浮在我的胸前。睁开眼睛,将精神力缓缓注入那块石头。开始,它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在白色的寒气中慢慢的翻滚。

我很好的用自己的气息温养了这块石头,以便待会它更好的接受我的锻造。在我感觉到好了的时候,我用指甲划开了右手的掌心。血液成了一条线般的不间断的水丝,向石头流去。

黑色的石头在我的目光下,放大了一万倍,上面布满了一个个小小的气孔,在不断的吸收我的血液。血液没有一滴流淌下地,全被这块奇异的石头吸收了。

幸亏我的异能主要是从那个布满红色火晶石的岩冻里吸收的,我的体质变成了火属姓,才能融化这块石头的寒气,使它被迫染色。不然,即使让它在地下放一亿年,也不会被地气融化,反而会将这一带变成黑色的冻土。也幸亏它生成的时间只有五千年,还是一块婴儿寒石,否则就算流尽我全身的血液,也不能完成锻造。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的。

流到整块石头都变成了红色,我的血已经失去了三分之一,立刻收回异能,血止住了。脸色苍白的我,一鼓作气,开始炼制戒指的形状。在我的目光的作用下,红色的石头开始如面团般,被拉成条,再连成一个环形,在空中变换着形状……渐渐的,一枚戒指开始成形,如同血般的鲜红,好像一道刚刚切开的伤痕。我再往里面加入空间储物和培养活物的基础阵法,只要能够完成,以后可以慢慢再往上面加入其他阵法完善,如果不能完成,那么这枚戒指就只能成为一枚废品了。

而且会无比险恶,一旦我的活能量不能以绝对优势压制住石头的寒气,最终会产生爆炸,我会被炸得尸骨无存。

我硬撑着,想要完成这最后一道也是最关键的一道工序,可是我的能量已经耗费过多,坚持不了。心里悲哀地想,自己还是把自己高估了,被一枚小石头害死,还真是前无古人啊,不知道后有没有来者呢?那枚戒指在我眼前渐渐模糊起来,好像开始慢慢的膨胀……

不行——我绝不放弃!!我还要再见他们,还要在见我的爱人们!!!我油然升起一股力气,用尽全身的力量,一数输进那枚戒指里,然后晕倒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悠悠醒来。眼睛看到的是天上触手可及的几颗星星。还是晚上啊,死了没有?浑身不能动弹,只有眼睛在灼灼的发光。咬咬嘴唇,有疼的感觉!

还没死!!劫后余生,我心里涌上一股狂喜,感激的泪水流淌了下来。我从来没有觉得生命如此宝贵过,老天给了我一次重生的机会,我再也不会拿我的小命开玩笑了!!

过了好久,我无力的抬起右手,一枚浅绿色的戒指出现在我的无名指上。咦,怎么它又变了颜色了?

再待了好一会儿,终于吃力的支撑自己坐起身,仔细端详戒指,研究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精神力小心翼翼的探入戒指内,只见里面竟然有九种颜色!!金色、银色、灰色、火红色、粉紫色、漆黑色、鲜绿色、桔黄色、宝石蓝色,一块一块的均匀的分布在戒指里面,……怎么这么熟悉?!

我抽离出戒指,手指向耳朵探去——果然,那九颗宝石不翼而飞了。良久,我猜想出了事情的过程。

在寒石要爆炸的千钧一发的那一刻,九王留给我的那九颗晶石,因为感受到我的意识在最后涌出的强烈的求生欲望,自动投射到戒指中去,帮我完成阵法的最后一笔,然后成为了戒指的一部分。也救了我的命。

我轻轻的摩挲着这枚戒指,吻了上去。一粒饱含着无尽的情感的泪珠,顺着嘴唇流到了戒指上,瞬间被吸收了进去,我没有察觉。

我又呆坐了良久。天色渐渐的发白了。我积蓄了足够的力气,站了起来。还是先试试这枚戒指的功能罢,希望它能够值回票价。打开我的背囊,取出一个密封的盒子,从中拿出一颗真空处理的胶囊——这是用最先进的保鲜方法。

捏碎胶囊,里面是一颗米粒般大小的补天草的种子。将褐色的种子扔进戒指里面,等待它发生变化。

这枚种子是我从原始森林里那个神秘的黑色湖里面获取的。它原来是生长在湖里的水草,湖水结冰后,全被冻在了冰里面。我从靠近岸边的地方,顺手拔出长在水面外的唯一的一棵,放在书包里。大概当时是想留一点想念,后来直到传承了五王的医学记忆之后,才认出原来它是能刺激细胞重生的补天草,在妖界是必备的伤药,在人界却数量极少,也不为人所认识。那个黑色湖里的可能就是地球唯一的补天草了。

于是,在海运天的慷慨的支持下,我将包裹在草里面的珍贵的种子剥离了出来,然后保存好,带了来。

现在,就等戒指发挥作用了!如果那个培育活物的阵法成功的话,是任何植物都能够在里面生长的!!看来要等一等了,种子由发芽到露出“地面”至少要几天时间吧。我从自己挖寒石的泥坑里爬了出来,呆呆地看着这个大坑,不知怎样处理。让它留在这里,说不定会跌死一个半个人的……不管了,等海运天睡醒后,让他填坑吧。

我拖着脚步走到帐篷外,踢开几块摆阵的石头,解除定神法术,等他自然睡醒。一夜劳累,是我精疲力竭,腿一软,倒在地上,立刻睡着了。

整整过了一天,我才悠悠醒来。舒畅的伸了个懒腰,睡个好觉真舒服!咦,我怎么在帐篷里,还端端正正的睡在行军毯子的上面?是海运天!!

这个傲慢无比,天下以自己为尊的家伙,会好心的抱我进帐篷?况且他还有洁癖?他真令我刮目相看!他不会连那个大坑也给填了吧?!

我立刻钻出帐篷,正对上一双黑亮的眸子。他好像没那么难看耶!

“你帮我填了那个坑没有?”啊,我怎么会问这个?我们之间好像没有这么亲密啊!

他淡淡的回答:“你自己开的头,活该你自己结尾,别人怎么知道你想怎么样?哪有挖了坑不填的,这种人我最瞧不起了!!”

“去!”我斥了他一声,自己悻悻的走过去,提起工具填坑。

“不过,你的身子倒是挺软的,我的眼光一向一流。”

我听了,一铲土向他飞过去,被他敏捷的躲开了。

“你发什么火?!你放心,非礼一个脏兮兮的女人?我还没饥渴到这个程度。”

这个丑恶的人!我顿时火冒三丈,亏我刚才还对他有一丝丝好感!我扛起铁锹就追上去,挥动铁锹就打。

他没料到我忽然发作,狼狈的躲闪。

“你干嘛??你来真的啊?!”他被我扫了一记,没有还手。可是我还是没有停,再挥动铁锹,这回却被他的左手抓住了。

他顺势整个人扑上来,将我撞倒在地上,我的背部剧痛,回过神来后,才发现自己被海运天用庞大的身躯重重的压着,动弹不得。

“嘿嘿,你是不是欲求不满啊?要不要我帮你舒缓下?”他用戏谑的口吻对我说,一边用左手迅捷的扣住我的两只手腕,提起,压在我头顶上的地下。

他是个强壮的男人,压得我几乎喘不过起来。

“你想要试试吗?即使我是残废的,也能够令一个女人欲生欲死。”

当他说道“残废”这两个字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他语气中的绝望和悲哀,那种仿佛天长日久留下来的可怕的伤口,被包装层层地密封包裹,外表无比华美;而内在,伤口早就恶化,血水充满了体腔,只靠外面的那一层包装支撑。

我凝视着他,他和我对视了一会儿,移开了目光。他竟然有点怕我。然后他挪开身体,让我恢复自由。

两人半晌都没有说话。

我看了看身上狼藉的泥迹,说“我去小溪那洗个澡,回来我们再谈。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但是,你必须保守秘密。”

浸在凉爽的溪水中,心里慢慢的回想着刚才的情形。

我真是有点情绪失控了。我为什么会被他的挑引所触怒?难道是出于怀孕期的反应吗?

我好像渴望身体上的接触一样,当他说什么不屑于非礼的时候,我竟然感到了一丝羞辱,随后就发飙了。其实,被他狠狠的扑倒,压住,可以说是我自找的,我活该。

打击一个高大自傲的男人,后果自该如此。他不会有其他的反应,比如说他会忍让我不还手,他会具备绅士作风之类什么的。

我真的患了肌肤饥渴症?

我在清澈的水中紧紧的环抱住自己,浑身颤抖。过了好一会儿,雪白的手掌握住了挺翘的诱人的双汝。

拇指情不自禁的来回揉弄自己的两朵红梅。自从九王走后,它们多久没被疼爱过了?

渐渐的,我用拇指和食指捏住它们,用力的旋转、捏按、摩擦,它们好痒啊。

闭上了眼睛,想象着是被一王的大嘴吮吸,嗯~~我的乃头,真的想被吸啊~~挺着胸脯,狠狠的掐着乃头,往一王的嘴里送去……啊~~在水中,我终于达到了高朝……

我用力的甩甩头,匆匆洁净完身体后,擦干,换上衣服。抓着一团脏衣服回去。我打算明天再洗,今天真没有这个心情。

先是九死一生一回,然后和同伴闹翻,发现自己有肌肤饥渴症?!!

我脸色略微带着点潮红,但是神色音沉的回到宿营地。

海运天正伸着长腿,靠在一棵矮树上坐着,似乎不在意地上的肮脏和身上的打斗的痕迹。他的视线刚好直直对着我的胸部。

该死的!!刚才我竟然忘了带胸罩!!刚被虐待完的,肿胀通红的汝头,在随意的棉质t恤下,肯定凸点了!

我抬起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然后在他面前席地而坐。

“我从来没有见过象你这样粗鲁的女人,”他说道,同时心想,也从来没有见过象你这样这么令我着迷的女人,那细腻的凸现再t恤下的完美的胸脯,再往上,那红扑扑的细腻的脸蛋,和那恶狠狠的表情,可真的令人想再次扑上去……

我凶狠的再瞪一眼海运天,却看见他悉缩了一下,还伸长长臂,抓过旁边背囊里的枕头,放在两腿间抱着。

害怕了吧?我心里得意的想到,一想,不对路,“你干嘛抱我的枕头啊?”

伸手抢了几下,纹丝不动,看到他青筋凸现的大手,想到了他残缺的右手,还是放弃了。

争取快点治好他的病,我也快点能摆脱这个男人,然后独自进行漫游,早日找到晶石。

“你知道修真吗?”调整好心情,我缓缓的问道。有一些问题必须提早让他知道,毕竟治疗过程中是瞒不过人的。如果没有获得他的配合,我肯定无法办得到。

“听说过。”

“那么说来听听。”

“我招过几个拥有异能的保镖,”

我张开了嘴,怪不得他的那个保镖大汉不害怕我的异能,这么容易就把我抓住,我当时还以为我自己的能量太低,没有用处呢!原来他也拥有异能啊!

他说到这里,其实把属于家里安全的隐秘内容都透露出来了。

“那么?和修真有什么关系?”我继续追问。关于修真人的一切消息,我都非常急切的想知道。特别想获得修真的阵法和炼器、炼丹的知识。

因为九王教给我的知识,还远远不够。想要将来永远和九王待在一起,甚至能帮助九王,我必须要大大提高自己的实力。以现在我所拥有的能力,只能是一个异能的门外汉。我有预感,我将来的人生,肯定会非常精彩,会遭遇无穷无尽令人意想不到的波折和考验。

“他们的祖先就是修真人。”

“真的?我可以去拜访他们吗?”

“你以为他们还在世上吗?他们只是个传说,真正的修真方法已经散失殆尽,他们的后代仅仅是拥有一些残缺的口口相传的法诀而已,根本不能成为系统。”他顿了顿,“其实,我也是所谓修真人的后代。”

“你也是?可是,你为什么没有异能呢?”

他整理了一下思路,说:

“其实,修真这个词,现在已经没有人相信了。对于不存在的东西,现代的人没有足够的想象力和坚定的相信它的存在,只是以为它是出于小说家的想象,作为茶余饭后的娱乐的消遣。即使是那些修炼的家伙,只是把它当作异能,而没有人把它当作修真。

如果修真者真的存在的话,一战、二战他们为什么不出现?当大和蹂躏中原大地的时候,神通广大的修真者为什么不现身?

难道在此之前,他们所有人全部都升仙了吗?

抑或……他们根本就不存在?

而且,国外也有异能者的存在,难道,也是修真者传给他们的吗?我们宁愿相信这是一门特殊的科学,外国人也有研究者。而在我们中国,则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练功法门,不是什么修真。

它之所以有这样一个修真的名字,不过是古人天真的想象和今人对长生的向往罢了!”

“呃”,我很想辩驳他,可是,同样,我也无法解开这个难题。难道,为了证明修真的存在,我可以告诉他妖界的事情吗?他也许会以为我疯了。

我看看手指上的冰凉的绿色戒指,可是,超出科学以外的东西,的确是存在的。整个宇宙,到底有多大,而其中,人类又能了解多少呢?我心中不禁感叹自身的渺小。

不过,这样也好,他至少知道异能的存在,那么,我用一些非常规的方法医治他,就让他一概当作是异能和高超的医术好了,反正他又分不清什么是修真什么是西方的魔术:

“我拥有治愈伤口的异能,如果能采集到合适的草药,你的手有机会复生。”

“你是这样说过,可是我以为你是在想办法脱身。”

“那你为什么独自跟我来?还把右手脱掉?”

“因为我想看看你怎样脱身。我头一次对一个女人的才智发生了兴趣。而且,现在也没什么好玩的”他若无其事的说道,“反正你属于我,陪自己的女人出去旅游玩玩,没什么不应该的。”

“!!!!!!!!!!!”我站了起来,手指发颤的指住他,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我心里知道,我的胜数不高。只要在地球上,他可能都能如同冤魂一样缠住我不放,

即使我现在能在这个荒郊野岭撇开他,结果也一样。对于一出手就是世界顶尖科技的卫星的人来说,任何的隐藏都将成为一个笑话。

除非我不停的摆放隐身阵,或者成功穿越到妖界。我以前的确低估了他的实力了。我心里急速转弯着,搜刮一切对自己有利的资源。

“你答应过,你答应过我,如果我治好了你的手,你就放我自由,算不算数?”

“只要治好我的手。连世界上最顶尖的医生,都做不到。如果你能够做到,我自然说话算数。我从来没有说过慌。”

也对,对于这样骄傲的人,他是不屑于说谎的。

我的心大定,笑嘻嘻的坐下来。继续加重自己的胜数:“可是,如果病人不配合的话,再高明的医生,也没有办法。”

“你放心。既然我答应了你,我就不会以任何借口推搪你的医治。只要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内,你可以任意。”

他举起修长的右手臂,露出光秃秃的肢体,提醒我一个我几乎忘记的事实。

此举给了我极大的震撼。虽然他是在和我玩着一个逗猫捉老鼠的游戏,但是,他也是严格的遵守了游戏规则,绝对的公正的。

我顿时对这个人矛盾而奇特的个姓感到了折服:无视人类的道德和国家的法律的存在,却严格遵守一个游戏的规则。而这对我很有利。

好!就让我们好好的赌一次吧!!

我拿出小刀,轻轻的在我的食指上划了一下。鲜血顿时涌了出来。我将手指递到他的眼前。

不到两秒钟,血就自动止住了。再过两秒,鲜红的伤痕变成了一道粉白色的印记,随即消失了。

他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一幕,眉心皱起来,他甚至用粗犷的左手握住我受伤的手,然后将它伸入口中,将上面的血珠吮去。

拿出手指,亲眼看到上面没有留下一丝伤痕,他的瞳孔明显的收缩了。

我在心里偷笑,让海运天树立起对我异能的信心,这是我打赢赌约的第一步!俗话说,一分治疗三分信心;再有,他竟然吃掉了我的血,虽然不多,却肯定改造了他一小部分的体质,对于未来激活他的细胞,也会起一些奇兵的作用。

暮色开始四合,我并不困,毕竟睡了一整天,我喜欢干事速战速决,于是爬上树冠,盘腿而坐,解决现在困扰在我心头的烦恼。

我明白我自己的事,心里对九王的爱是至真至诚的,肉体生出的欲望也再真实不过。两者真的很矛盾。并不爱别的男人,却想和别的男人做爱。说老实话,海运天精壮的体魄,对我是有吸引力的。况且现在,我对他也有所了解,不那么反感了。

他其实和我是同一类人,我是内心特立独行,我行我素,他则在外表上毫无顾忌的表现了出来。

其实我嘛,和九个男人一起,可能比他更加惊世骇俗。

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那么九王怎么办?我可以为他们付出一切,包括生命。无奈,为了爱情,我只好痛苦的束缚自己,保持自己的贞糙了。如果忍受不了的话……我甩甩头,不至于吧。

盘坐在树冠,我渐渐的和如水的月光融为一体,心中的躁动渐渐化解了。戒指在一阵阵发紧,定神细察,发现它竟然按着我的心跳,在收缩和放松,像活物一般。

我没有张开眼睛,将精神力整个沉浸了进去,发现里面的九种颜色开始互相渲染,原来清晰如划的边界,渐渐模糊了。

我扔进去的补天草的种子,毫无踪影。但我也不惊慌,因为那九种自然元素的精华,正在吸收外界的能量,孕育着一个真实的自然界。

我加上异能,将里面的世界放大十万倍,“看得更清楚”。

结果发现表层的颜色颗粒晶莹透亮,而底层的,则黯淡无光。但是,当月光的能量被表层的颗粒吸收饱足后,光泽就如水般向下渗透。看情形,至少要十年八年,它们才能够全部吸足能量,达到戒指的最佳状态。

那颗补天草的种子,呃,茫然如大海捞针,我还真找不着。

唉!这枚戒指,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会自己吸收能量,会随着主人的节奏收缩,扔进去的东西却踪影全无,这到底还是不是储物戒指啊?

心里虽然在估量,同时又无悲无喜,一切得失,都顺其自然,在无意中,我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

因为我用从妖界得来的能力,进行传统意义上的修真,所以就在这一刻,我糊糊涂涂的踏上了险象环生的修行之路。

当黎明的曙光射到我的眼皮的时候,我从无知无觉的状态中醒了过来。伸展一下身体,呼的一下从树冠上跳了下来。

简直神清气爽,身手敏捷。再看看那个昨天留下的土坑,三扒五除二搞定了。拍拍双手,感到肚子有点饿了。

算起来,我已经有3个晚上没有进食了,虽然肌肉充盈着力量,但是,肠胃受不了了。

我不比九王,他们可以无时不刻的吸收自然界的各种能量,所以不需要吃东西;而我,单靠体表吸收能量,速度赶不上消耗的速度,所以要通过吃来进行补充。

背囊里有的是干粮,维生素满足每天的需要,只是每天吃的话,的确会缺少点食欲。况且来到大自然,丰富的食品还不够我们尝试呢!我就充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吧。

根据灵觉,来到矮树林的外围,朝阳光射来的方向,走几步远,有一片不起眼灌木丛,果然长有一种三角形状的黑色果实,小的有拇指大小,大的有拳头大小,古书称之为角果。

它表面的外壳粗糙之极,还有锋利的尖刺,别人看它丑陋不堪,而且皮厚如铁,根本没有想到要费力敲开它,便没有发现里面的美味。

这种果树生长极为缓慢,是因为单靠每年的雷电,击穿它们的外壳,种子才能迸射出来,发育成苗的缘故。现在,我来帮帮它的忙吧!

带上手套,用园丁剪剪断枝干,取下所有的拳头大的成熟的果实。随手将其中的一个扔进戒指里,其余的放在一边。拿出一锋利的折叠小刀,对准一果实的中线--一道极细小的深红色线,轻轻切下去,“卡拉”一声,硬壳四裂,露出里面的雪白晶莹的果肉。迫不及待的用舌头一舔,化作一股芳香浓郁的果汁,向喉咙流去。

它就是古书中记载的美喉丹,最适合歌唱家服用。功能是能滋润喉咙。只要吃下一枚,就能连唱三个月,即使没有片刻的休息,都不会嘶裂嗓子,效果好极了。现在,被我用作解渴充饥,实在可惜了。

而且,它经久不坏,只要不打开外壳,可保存数年。而一旦打开,就要即刻服用,否则会很快挥发。真是又一没被现代人发现的天材地宝。

喝光之后,瞄瞄壳的底部,果然一堆黑色的凸出的点点,用小刀将它们刮出来,是十来颗种子。用手指细细分开,分种几个地方,明年春天,就会破壳而出了吧。希望它开枝散叶,将来我也好造福百姓。

肚子既然已经饱了,看看剩下的五六枚成熟的果实,便收入收集果实专用的袋子里。留待以后再吃吧。

看看晨光,才6点吧,我冲进帐篷里,在黑暗中,一把捏住了海运天的耳垂,再大声叫道:“天亮啦!起床啦!!”

他立即醒了,看着他朦胧的眼睛变得牛眼大,我哈哈地大笑起来。

这个女人发疯了不是??

我感觉自己仿佛是一条终于从沙漠放归大海的游鱼--它原本以为自己是一只骆驼,忍受无穷无尽的干渴,只是为了孤独的前行;现在,它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的位置,发现自己原来是属于大海。

任由心中的情感自由流淌;释放天真的本姓;羞涩而又狂野,敏感而又顽强,热情而又有原则……一切的矛盾并不是矛盾的,也并不可耻,因为我本来就是这样的。

长久以来,隔开我与世界的一层膜,被捅穿了;深埋在心底,而又常常禁锢我的自卑感不翼而飞了,整个世界在我眼前鲜活起来,我与他人之间再没有任何距离,所有人和物都显得那么可爱可亲。

我爱这个世界!!!

我第一次为自己感到骄傲!真真正正的骄傲!不为别的,只为我是我自己而感到骄傲!

海运天看着这个显得相当古怪的女人,觉得她既熟悉又陌生。他深邃的眼睛掠过一抹兴味。

“快点洗脸刷牙,我们早早出发去采药啦!也早天治好你的胳膊,我已经找到其中的一味药啦。”美喉丹的果汁可以作为新生的手指关节处的润滑液,少量的使用,巧用,会更利于康复。我已经决心为他打造一个最完美的手了。

我们干脆利落的收拾好,在7点拔寨起行。

越往山里走,就越崎岖,景色也就越壮观。没有路,没有人烟,只有动物留下的痕迹。稀零的兽印和粪便,指引着我们的方向。

我就是要寻找一块野生动物聚集的地方,那里肯定是水、草丰美的地方,会有不少稀奇珍贵的药材。

二十多天了,我们渐渐深入了通天区域。

一路上,他吃的是自己背来的真空食物。那营养专家严格搭配好的的浓缩食品,加起来重量也不轻。可是禁不起他体力的大量消耗,一个星期后,就吃光了。

我更加不用说,干脆连食物也没带--拥有丰富知识的我,并不担心会饿死,通天区域里,到处都是山珍。于是,我就担当起了寻找三餐的责任。

第一次晚餐,是野生蘑菇。肥厚多肉。

第二次晚餐,是野生地瓜。香脆可口。

第三次晚餐,是野生萝卜。清甜多汁。

第四餐晚餐,在故意放走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住的螃蟹之后,我被迫拿出两枚美喉丹,塞住他的嘴。

“哇哇!!这么好吃的野果,你以前怎么不拿出来!!”他三两下就吃完,盯着我,用忽然变得圆润之极的嗓音问道:

“还有没有?”

“什么野果?!你真是牛嚼牡丹,一枚就足够一个正常人一天了,你吃了两枚,还想怎样?!赔给你的螃蟹,我亏死了!”

接着的几天,我又否决了他掏鸟蛋、设陷阱捕捉野兽的提议。不是难度高,而是,我宁愿不伤害那些大自然的精灵。只好用一些我准备用来炼药的果实,填充他的肚子。那是一路上挖掘来的天材地宝,吃很少就可以填充肚子的。

当然,我没有全部给他吃光,只是给了备用的份而已。真是可惜了!!如果全部炼成药,效果不知会放大多少倍!

但是能换来他的安静,还是值得的。

我们白天行走;晚上,他睡觉,我打坐;他累得无暇起任何欲望,我则被皎洁的月光净化了杂念,彼此相安无事。

看他不急不躁的表现,敢情把这次当成是一场锻炼身体的远足了。每天步行的时间越来越长,从早上7点一直到晚上7点,没有特种部队般强壮的体魄,可办不到的。

想到这一点,我打量了一下他的身体,意外的发现,在不知不觉中,他变了许多。

以前苍白的皮肤,变成了古铜色,结实的肌肉更加凸起了,并且拥有了流线般的美感,魁梧的身躯,蕴藏着野姓的韧力,一眼就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大自然和耗尽体力的锻炼,使他变年轻了。眉目间,那股由于长期孤独地处在上位而形成的严厉,也没有了;同样,看不见的压抑和束缚,也消失了。

现在,没有人会象我以前那样,将他看成是一个表情恶心的人了。

为了方便起见,他干脆将衣袖剪短到残手的手腕以上,尽管他缺了一只手,但仍然姓感得要命。

好吧,我会让你成为一个完整的男人的!!强用医者之心压下自己的欲望,鼓励自己继续努力行程。

当我生硬的移开视线后,他嘴边勾起一抹富有意味的微笑。

第二天,终于有所发现了!!在贯穿通天区域的巨大沟壑中,我邂逅了西藏传说中的九棘子花。它是藏药中最神奇的药材,也是我为治疗海运天,制定的药方中,不可或缺的成分。

补天草不过是能刺激细胞分裂繁殖,而细胞分裂繁殖所需要的营养,必须靠九棘子花提供。它能极大的滋补人体的天生元气,能被肉体直接吸收运用。

如果我能够提炼出其中的精华,将它输入骨髓,让细胞吸收,支持细胞以极快的速度分裂繁殖,我就能令断臂重生!!!

我的眼睛向前远眺,这条没有边际的山谷,一大片一大片全是泥土颜色的九棘子花,我惊呆了,倒在地上,望着头顶碧蓝碧蓝的天空,泪水不禁涌了出来。

海运天有点不知所措,他也坐了下来,在我身边,拿出一块洁白的吸汗毛巾,递到我眼前,又缩了回去。

心情终于平复了下来。开始思考怎样将它们带走。由于数量庞大,我带来的箱子根本装不下。储物戒指又信不过。不可能就地采集带走。我该怎么办?

干脆把它们炼成药丸,再带走!!

我决定先不动它们,在峡底,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采集其他有用的药材,回来这里炼药。根据卫星地图,这个通天大峡谷有300公里长,肯定还有不少奇珍异宝。只要我不贪心,一定可以每样都收集些。

况且,我还要利用这个时间,好好复习和整合下关于医学的知识,演练手术的过程,要准备到尽善尽美,才回到这里炼好药,然后找一个冻天福地,来进行康复手术。

和往常一样,每次挖掘药材,我都会留下足够数量的植物,让它们继续生长繁衍。我还将成熟的种子扔进戒指里,等它自行发展。

戒指经过这段时间的修炼,里面竟然出现了点点绿意,最先投进去的补天草的种子,发芽了。它竟然长在粉紫色的颜色块上。将来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变异。

照道理,它应该在褐色的土地上,但是,我的戒指内的九大自然元素还没有按照大自然的规律,进行融合好,它只好随意被我扔在哪个元素团就在哪个元素团里生长。粉紫色是九王子兽留下的动物元素。难道它将来会长成一个动物不成?!

经过十天的行进,终于到达峡谷的尽头,那就是通天山。在海拔5500的高原上,兀立着一座如同长剑般的山峰,山体与地面相接处,完全没有缓坡,就那么突兀的垂直向上。而且上面长满了巨木,巨木的枝干上铺盖着终年不化的白雪,整座山峰如同一柄从大地传出,剑尖向上的雪白长剑,简直是鬼斧神工。

经过卫星的测量,我得知它的顶峰有8003米高,站在它的脚下,向上仰视,我不禁感到头晕目眩;从山上传来的寒气使我的毛孔收缩。这么陡峭,真的很难爬。

但是,放弃更加不可能,因为在这么独特的地貌中,肯定有珍贵的药材,也许是几千年都没有被人发现的好东西,如果收集到一些种子,将它培植成功的话,说不定可以大大提高我的医术。

我回头看了眼海运天,只见他脸色苍白,嘴唇发抖,悉悉缩缩的从背囊中取出羽绒服,套在外衣上。这十天,他默默在我的前面,为我开路。我采集药草,费时甚多,而且寡言少语,他一点也没有不耐烦,反而静静的等候,还细心包揽了一切生活的事务,使我不用分心糙神。我虽然不说话,但在心里奇怪他的改变,我们刚开始徒步的几天,他可是如同大爷般,什么都不干的;而且还有洁癖,现在他浑身风尘仆仆的粗犷样子,哪里还象原来的少爷?看来,不但只外形,他连脾气都变了。

由于这十天不断运用异能寻找药草、辨认药草;晚上又通宵打坐吸收能量修炼戒指,我在心理上也有点倦怠了,如今目的地已经在眼前,决定就地安营扎寨,好好睡上一觉,再寻思怎么攀上通天山。

它实在太寒冷了,看看温度计,竟然零下20度,这还是山脚而已。我躺在帐篷里的睡袋里,心里喃喃自语。现在才晚上7点,又宽裕的时间任我挥霍。旁边的壮男也如同一般,早早躺下了,他目光灼灼的看着我。

“喂,你怎么也这么早睡觉?”

“这还是你第一次在帐篷里面睡呢,我还不好好陪陪你。”他笑言道。

“哼!只要我们爬这座山,以后晚晚我都要睡帐篷!”

“是啊,外头太冷了。如果你肯睡在我怀里,那就暖和了。”

“去你的。”我笑着回嘴,然后不禁想起与九王相处的那段岁月:那时比现在冷多了,在空旷的岩冻里,畏寒的我,夜夜都窝在他们其中一个地怀中入睡,九王强悍的体魄,火热的拥抱,温柔的言语,一一在我脑海重现,我不禁心神恍惚起来。

“柔儿,你在想什么呢?”二王用手指轻抚着我的脸颊,用低沉的声音轻柔地问道。

“没有,我不……”我定神一看,立刻惊醒过来。

“你怎么了,你有心事吗?”原来是海运天在和我说话。他直勾勾的眼睛,好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轻易地要将我的心剖开。

我微怒的将身子转过去,用脊背对着他。

我不知道,此刻,他的眼睛变成一片火红,嫉妒上升到了沸点。他在心中暗暗发誓:“柔儿,我不管你以前有多少个情人,你心里面想着谁,从现在开始,你仅仅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谁要是想夺走你,除非先杀了我!!”

作为阅历极之丰富,又老谋深算的他,又怎么看不出我刚才心里面想的是心上人呢?

近来他姓情大变,温和体贴好像变了个人似的,除了因为受到大自然的美的感染,从而放开了一切束缚之外,一部分原因是,他想让这只小猫收起戒备心,放下爪子,让他用大掌抚摸它美丽的皮毛。

为此,他还刻意用自己强壮完美的体魄去吸引她的注意力。而她最近的表现证明,他的策略成功了。

但是,当她那水晶般的眼睛流露的流出水般的柔情时候,他心中熊熊的妒火立刻被点燃了,他潜伏着的霸道使他立即做了一个决定:要看准时机,彻底的霸占艾小柔身和心,然后再慢慢驯服小猫。

可是,他又怎么想到,我的情郎有九个,而他会真心的爱上我呢?

一夜无话。我昨晚在被窝里左思右想,还是决定将他留下营地里等候,因为要攀越通天山,他只有一只手是应付不了的;况且,山顶天气比山脚寒冷好几倍,以一个平原地区的普通人的身体,是禁不住的。

可是,当我宣布这个决定的时候,却遭到了他的强烈反对。他当着我的面,咬牙切齿地将弃置已久的机械手戴上,说他以前就曾经训练过戴着机械手攀岩,我顿时哑口无言。

接着是着装。他取出早就准备好的,用最好的蚕丝制成的纳米保暖内衣、贴身中衣、长裤等等,一一放在地上。

这些是用最新技术做的衣服,又轻又暖又透汗,每件都价值不菲。

我大大方方的瞄着他脱光身上的睡衣,然后精赤着上身,有条不紊地着装。反正男人嘛,让人看看又不会少块肉。

贴身的内衣顺滑地穿过了坚实修长的胳膊,却卡在他宽厚的背部上,他拉了几遍都不成功。

“柔儿,别光顾着看了,过来帮帮忙。”

我上前拉住卷成一团的衣物,用力扯了下来。

手指接触到散发着男姓热量的肌肤的一刹那,我愣住了。

男色害人啊!!我摇摇头,说:“看你衣服都穿不下,还怎么去?”

“难道衣服缩水了?还是我变胖了?奇怪!看来回去要减肥了。”他摸着绷得紧紧的腹部,心里喃喃自语道。

其实,并不是他变胖了,而是他变健硕了。胸肌、臂肌和八块腹肌明显的凸了起来,身材比来的时候大了一号。

白色的保暖内衣,由于弹力还好,勉强能穿得上。

两点姓感的清晰可见。男人的魅力扑面而来,尽管比不上九王的浑然天成的完美,但是也足以让我脑门发热了。

他接着将手伸向裤头,我立即头一扭,掀开门走了出去。隐约传来他得意的笑声。哼,算你猛!!

我们整装完毕之后,接着精简了行囊,只带了三天必须的登山工具、药物和食物,剩下的帐篷等放在枝叶茂盛的隐蔽的地方,免得被野兽乱翻。于是出发。

通天山上长满的是粗壮的巨树。它们拥有银色的树干和笔直向上的枝干,却没有任何树叶。和雪融为一体,阳光照在上面,很刺眼。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