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小傻子与中年版龙傲天23 (19)(1 / 1)

作品:《反派他太过可爱[快穿]

了惊吓,一些宫人受了轻伤,无人死亡,伤势最严重的反而是九五之尊。

捂着血流不止的臂膀,谢厌冷冷地抬起眼眸,命令道:“拖下去,给朕严加审问!胆敢在宴会行刺,这群刺客必定早有准备,你们定要将幕后指使者审出!”

说完,景帝仿佛血流过度般,那冷淡又俊美的脸庞毫无血色,正好倒在还惊魂未定的云王世子怀里,太监总管王公公声音凄厉:“陛下!请支撑住,太医马上就来了!”

对哦,得赶紧叫太医。殷明麓还懵着,在谢厌晕倒后,手忙脚乱地抱着这高大的男人,听着王公公一路用悲观沉痛的嗓音道:“世子,在您遇到威胁时,陛下可是奋不顾身地冲到您面前,为您舍身挡剑,不惜自己身负重伤,这样情深义重的情谊,您一定要珍惜啊!”

殷明麓:“……”

道理我都懂,但你这台词是不是有些不对??

103

殷明麓脑子噩噩浑浑,早在刀锋将至、而他眼前出现一片明黄色袍子时, 他就傻眼了。他没有想到, 谢厌会站出来保护他, 虽然总感觉这其中有什么古怪的阴谋,但不可否认还是震惊居多。总之,脑子有点乱, 他得捋捋。

可王公公不给他动脑子的机会,看他的神情呆滞, 王公公尖着嗓子,翘起兰花指, 喋喋不休地指责道:“世子爷,您扪心自问,如果这辈子有这样一人,看待您的命比他的命还要重,您会不会大受感动?”

“……会。”

“世子爷你平日爱看画本,也知那种相知相守的才子佳人故事基本虚构,尘世间, 这种患难见真情的事儿到底还是少, 对不对?遇到了若不好好珍惜, 有朝一日也许会追悔莫及,是不是?”

“……对……是。”殷明麓简直要哽咽出声。要不是自知理亏, 他都想王公公闭嘴了, 咱别说了, 先看病行不?

太医院的人很快就赶到了, 几乎全体出动,纷纷围在龙床边上,使出浑身解数,为帝王施药救治。殷明麓个子不高,被挤得踮脚,抓着跟自己相熟的一老大夫,急切地问:“怎么样?陛下的伤严重不?”

虽然罪魁祸首是女主秦曼曼,但好歹景帝是为他受伤,他很是紧张,生怕出什么意外,那他就真成了举国上下的罪人了,光是后宫那些被迫守寡的嫔妃和朝堂上忠心义胆的臣子,估计都想把他大卸八块。

想象着那些画面,殷明麓的小身子忍不住就抖了抖。被他抓着衣角的老大夫演技也是了得,看殷明麓提心吊胆,捻了捻自己的胡子,摇头叹息了一声,更让少年一颗心沉到谷底里去。

景帝的伤并不严重,是早就算计好的,那刺客是他的心腹扮演的,受过精心培训,下手极有分寸,甚至那长剑还挑破了肩带的血袋,让人看着血流得多,伤势严重,实则不过是皮肉伤。

但参加宴会的人都亲眼见到这一幕,不等太医诊治,帝王那血流不止的样子,已经很恐怖了,先入为主的印象就是伤势必定极重,甚至还有人说陛下是不是要“不行了”。少部分人听了准信,面上假作惊慌之外,一些人开始心思活泛、浑水摸鱼。这些臣子妃嫔的表现,被暗地里的探子,倒是被暗暗记录在册。若能顺蔓摸瓜摸出什么结党营私或小动作的蛛丝马迹,就是探子们最期待的了。

再加上太医提前听了吩咐,于是刻意把病说严重了几分,明明隔天就能下床的事非要说成需好好精休调养一月之久。于是包括殷明麓在内,大多数人都被瞒在鼓里。

养心殿外,妃嫔们全体跪在殿外,或捂着心口、流着眼泪大哭,或双手合十为陛下祈祷,甚至连咒骂那个罪魁祸首的也大有人在。

而秦曼曼也跪在其中,行动超脱了她的计划,她一颗心七上八下,也在暗暗祈祷,不过她祈祷的不是帝王的康复,而是那些被禁军捉拿的民间刺客,能咬牙自尽,电视剧里不是常有什么刺客,为了不出卖幕后指使者,咬掉口中的毒囊的情节吗?只有死人才不会告密,她现在巴不得那群人全死了,这样就不会出卖她。

听着旁边王蔷等人各种诅咒那个刺杀策划者的恶毒言论,秦曼曼一边提心吊胆,一边敢怒不敢言,等在养心殿面前做完戏后,就忙不迭想找人去大牢里刺探一番,问一下那群刺客死没有,死之前有没有透露什么消息等等,她实在害怕事情暴露。

殊不知她的行为放在一干美人中何其古怪,大家都不想皇帝死了,不然年轻貌美的她们就会从此沦为寡妇。如果换做是普通寡妇也就算了,民间的寡妇只要父母首肯后,可以自由再嫁,但皇家的寡妇就不一定了,她们的下场未知,如果能被遣送出宫还好,但大概率是要给帝王陪葬、为陛下殉情。

所以人心惶惶,帝王的生死与自己的命运休戚相关,大家都是真心为陛下祈祷的,可秦曼曼却特别的“卓尔不群”,就陛下接受医治的第一天,跟随大部队来寝殿外探望,为陛下祈福一次后,就再没来过了。更多时间是徘徊在禁军严加看管的大牢附近,也不知道想干什么。

“秦姐姐到底在干什么?陛下如今生死未知,她还有闲工夫到处乱晃,不会是算准了陛下醒不过来,开始找下家,看上了禁军部队里的谁了吧?”一个美人阴阳怪气地道,后宫大部分女人的心思很好猜,不是为了攀比,就是为了男人。禁军部队里也全是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她们自然想的是,秦曼曼按捺不住闺阁寂寞空虚,也是有可能的。

“陛下对她那么专情,平日就独宠她一人,她怎么敢!”另一嫔妃闻言,气得咬唇,她们也不是傻子,景帝平日里不翻牌子,流连后宫时看似随心所欲、片叶不沾身,但每次她们暗地里打探帝王行踪,都指向了秦秀秀。只要秦秀秀一人可以经常端着吃食和自己的“墨宝”去找陛下,其余的人都被打发了事,再加上那流水般大肆的赏赐,自然也都明白了,秦秀秀才是帝王的心头好。帝王根本对其他女人只是敷衍,知道了这点后,平日里她们对秦曼曼早已妒恨颇深。

现在陛下人还没清醒,这秦曼曼又开始“沾花惹草”,完全不把陛下放在心上,就像是她们梦寐以求的帝王宠爱,其实于秦曼曼而言,如脚边的砂石不过如此似的,也毫不珍惜。这样的态度,怎么能不让她们更加愤怒?

其中一粉裙嫔妃也是忿忿不平,但眸子一转,却意有所指地道:“可秦昭仪娘娘每次预测的事都有点准,虽说有些邪门,但你们说,会不会是真的,陛下他……”已经不行了,或熬不过了?话语只说一半,这名嫔妃就垂下娇美的脸庞,仿佛在欣赏自己裙角的刺绣般闲话家常道:“姐姐们,你们说,我们是不是该考虑一下身后事了?”

此话一出,众妃神色各异,其中一性情泼辣的当即道:“呸呸呸,妹妹你说的啥话呢,太医的结果还没出,姐妹们别那么悲观。”

虽说如此,但大家心头早已思绪百转。如果陛下真的死了,她们固然会伤心难过,但她们更希望能活下去,于是一半的嫔妃开始给宫外的家人递信和牌子,以备不时之需。

当她们私底下找太医院的人打探了消息后,大多数人已心里有数了,心里暗骂再次秦曼曼这妖女每次得了情报都不分享,部分人自请离宫说要剃发为尼、一生古佛青灯为伴,捞了个好名声,然后带了大多数赏赐走了。

大部分人不要赏赐,但还是在“陪葬”和“遣送归家”中毫不犹豫地选了第二条,只希望司礼监允许她们出宫后,不阻拦其再嫁。王公公传递帝王的旨意,都允了。这些妃子没有参与侍寝,身子还是完整无暇的,甚至还有帝王妃子的名号,礼仪举止远比一些大家闺秀还要端庄大方,出宫后可别提多受欢迎了,提亲的媒人都要把门槛踏坏了。

等殷明麓从养心殿出来,就懵逼地发现谢厌的老婆们都跑了。他心想:我靠,这人走茶凉的速度也太快了吧。谢厌还没死呢,不就是修养一个月么,你们怎么都跑了??

看着昏迷不醒的谢厌,那苍白、透着病态美的脸庞,仿佛睡美人,还不知道自己成了没老婆的光杆皇帝,殷明麓心情很是愧疚,蔫头蔫脑地守在身边。这锅虽然莫名其妙,但确实自己得分一半。

谢厌的手安静地垂在一旁,那是一双极白的手,没有任何血色,骨骼分明得令人心疼。让殷明麓脑门更加低了,照顾得累了,就抱了个枕头,在龙床边上枕着睡觉。

等谢厌醒了,就看到少年安安静静地睡在他边上,不知道在做什么梦,那秀气的小眉毛皱着,小眼睛紧闭时眼皮颤抖着,那嘴巴叽叽咕咕的,轻声吐露着梦话,外加那微微凌乱、似乎好久没有梳理的一头青丝,让人瞧着实在有几分喜欢,觉得完全就是按着他喜好长的一张脸。

他的手还被少年抓着,他稍微一动,少年就醒了,抬起脑袋,青丝垂落脸颊,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有惊喜、有迷惘还有几分欲言又止。

现在已经是子时,知道对方要说什么的谢厌轻声一笑,咳嗽了两声,然后在少年瞪大眼睛的关怀眼神中,他拍了拍龙床,虚弱道:“夜深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这些天你照顾朕也累了,到这来睡。”

其实殷明麓一点也不累,虽然守着皇帝有点过意不去,但日子照样好吃好喝好睡,外加王公公端过来的都是顶级吃食,几天下来少年那本就白嫩玉雪的小脸,反而更圆润了一圈,甚至气色绝佳、白里透粉。

今天早上兴起照了一下镜子,发现镜子里的自己胖了的殷明麓,还一脸惊恐地捂住双颊,因为过于惊吓,连头发都忘记梳了。他觉得自己好歹算是照顾病人的家属,为什么照顾着病人,照顾着照顾着家属自己还长胖了!给人的感觉好像他偷懒了似的,可他确实也没什么事可以做,为帝王换药喂水的时候有太医宫女,为帝王更衣时有内侍,他就跟个守夜的吉祥物似的,除了祈祷和愧疚,啥也没干。

然后谢厌一醒来,就只看到了他,还温柔地请他上龙床歇息。

殷明麓:“……”这也太不好意思了吧。虽说不好意思,但殷明麓还是爬了上去,他又不是傻子,有床不睡继续趴着睡,会流口水的。

对此,谢厌微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104

出乎殷明麓意料的是,谢厌几乎是很快就接受了“老婆们跑完了”的事实, 只是神色恬淡地往龙床上一靠, 自嘲般轻扯嘴角, 衬着那虚弱的气质,无需任何语言,就能让小少年倒吸了口气, 心里头那点愧疚彻彻底底被勾起,他小手拉着人家, 轻声安慰道:“皇兄你别难过,身体要紧!”

也不知道哪个丧良心的说皇帝要不行了, 那些有眼色的妃子以为自己要守寡,忙不迭就跑路了。等宫人们去追回,却发现一个个都迫不及待地订了亲家,还交换了八字聘礼。随便抓一个不是同别人结亲了,就是在同别人结亲的路上,令殷明麓哑口无言。他还真小看了古人,为了让女儿“不守寡”、“下半生不凄凉孤独”, 女方家庭的行动力永远如此迅猛。景帝知道后, 却沉默一刻, 便命宫人一一送去御赐的贺礼,也算全了这场缘。

听到殷明麓的安慰, 谢厌轻咳了几声, 道:“还是明麓你贴心, 朕现在身边唯有你了。”他伸出那只经常批阅奏章的手, 反手将少年手背覆盖,钳住掌中轻柔地抚摸,那语气仿佛夹带着什么职场性-暗示。

殷明麓:“……”

意识到有些不对劲,他想将自己的手扯出来,可谢厌那手看着修长细瘦,没想到力道竟极大,对方姿态不紧不慢,他却挣脱不开。

“明麓你难道不愿意?”年轻俊美的帝王垂下眼睫,一双细长凤瞳注视着少年,少年低头玩手指,假装自己听不懂,却立马感到手心一阵剧痛,他被迫抬起脸来,与景帝对视。在那威吓下,不太敢点头,只眼神游移,继续装聋作哑。

谢厌温柔地抓着他细白的手,指腹摩挲着那命门,微笑道:“你可以慢慢想,朕很有耐心。等你及冠了,朕亲自为你加冠,为你取字。”

闻言,少年眼睛一亮,要不是现在自个的手还被景帝捏在手里,他理智尚在,

不然差点要被景帝恩威并施的手段给折服了。帝王亲自为一人加冠取字,是一件很荣耀的事,传出去,少说也是史书留名的份。

殷明麓的脑子已然分裂成了两个小人,一个天使小人甲,一个恶魔小人乙,两人飞在他身边,朝他嘀嘀咕咕。

小人甲:皇兄也太好了,不但养我这只米虫,还给我操办冠礼!

小人乙:是很好,如果不动手动脚就更好了,mmp、mmp……加冠礼当夜不会是洞房花烛夜吧!?

小人甲:你不要将堂堂一国之君想得那么龌龊,也许没你想得那么糟糕呢!

小人乙:一头鹿养肥了,不用来吃用来干嘛?你不要被帝王编织的温柔富贵乡给腐蚀了!

嗯,很有道理!殷明麓点了点头。

似乎看出少年有想要挣脱的想法,谢厌又继续用温柔实则不怀好意的口吻道:“明麓,想好自己的选择,你可以选择乖乖地长大,也可以选择让朕有机会对你粗暴。”

“……”殷明麓吓得不敢乱动了,耷拉着小脸,乖得像个听话的好孩子。

看着少年如此,谢厌轻笑一声,将他抱进怀里。少年下意识地挣扎了一下,就被制住了。对方还直接将脸埋在他脖子中,下巴轻蹭着他的一头黑发,蹭得少年有些痒痒的,小小地打了个喷嚏。

一个小喷嚏,带动了几缕青丝飞扬,场面颇为美观。

殷明麓可算找到理由了,他仰着小脸儿,理直气壮道:“臣刚刚嚏了,陛下您病体尚未痊愈,最好远离臣。”

谢厌道:“朕不介意。”甚至低笑两声,将人一把抱起,就坐在自己腿上,方便自己抱得更紧。

“!!!”感受到底下那成年男人精壮结实的大腿,殷明麓十分惊悚,开始绞尽脑汁疯狂找理由,为此声音都变了,“那你放开我,我头发乱,我要梳头!”

“梳头吗?”谢厌嘴角噙笑,手指轻抬少年颤抖的下巴,在对方耳边轻声低喃道:“别动,朕为你梳。”

说着从宫女手中接过了一把木梳,低头微笑着,将少年的青丝从头顶梳到发尾,殷明麓虽然很不乐意,但不得不承认帝王的动作虽有些青涩,但很是轻柔,最后梳完头发后,还给他扎了个歪歪扭扭的小髻。

衬着镜中少年那精致的脸庞,实在有些不符合,殷明麓瘪了瘪嘴,还没来得及不高兴,帝王持着木梳,一双细长的丹凤眼微挑,打量着他,眼中流露出几分慵懒,对方用似笑非笑的口吻道:“这好像不太行,那朕重新梳。”说罢,又重新将那发髻打乱,一头乌黑柔亮的发重新散了下来,披了少年满肩。

殷明麓:“……”呵,男人。

结果这头发一梳,就是半个时辰,殷明麓自己都快睡着了,自然也没力气反抗,只能任由帝王对着他(的头发)为所欲为。

另一边,大凤山下一尼姑庙里,秦曼曼也在对镜梳妆。

在陛下病危的消息传来后,某部分心思活泛的嫔妃就已经升起了出宫享受生活的念头了,毕竟她们可不想守寡,可又不想在陛下濒临垂危之际远走高飞,落下无情无义的名声。须知这世道,女人存活总比男人要艰难些,而大多数男人没脸没皮也能活得好好的,女人却不一样了,活着就得格外注重名声,不然走到哪里,那戳着她们脊梁骨谩骂的声音就走到哪里。

所以她们就寻了借口,说要为陛下祈福、剃发出家,一辈子长伴佛前、虔诚修行,等着陛下国丧后几年,风声过了,再到社会上,找人嫁了。这样名声和钱财都有了,她们拿着曾经陛下赐予的东西,也不算烫手。

秦曼曼就是其中之一,赏赐搬得极其痛快,出走的脚步比谁都麻利。毕竟好歹夫妻一场,其余女人心中都尚有几分真心实意的难过在,可秦曼曼却显得十分迫不及待,连收拾自己都没来得及,一出宫就直奔着娘家秦府去。

在府中见到满脸笑纹、含饴弄孙的秦老爷和秦夫人,还有抱着一襁褓、跟夫君并肩而立、美丽面容多了一份圆润和气的大小姐秦善善,一家子和乐融融,谁也没想到秦曼曼回来了,甚至变得大家都有些认不出了,虽是同一张脸,但却形容狼狈,仿佛是从宫中逃难回来的。

听了秦曼曼的来意,和身后大批的宫廷赏赐物,秦老爷脸色大变,道:“你既然都跟陛下说了,要剃发为尼,怎能食言而肥、回娘家享福?快去去庙里待着。”早从夫人嘴里听说,女儿不顾阻拦非要入宫,不惜偷窃家中令牌后,秦老爷就对这小女儿又说不清的失望之情。

陆家、李家闺女也进了宫,但平日她们有什么事都爱往家里写信,一旬没过完,那信都有三四来封,信中所述殷殷切切、事无巨细,像极了出嫁前贴心的小棉袄,令家人倍感欣慰。反观秦曼曼,几个月都未必有一封家书,仿佛当秦府都是死人似的!连晋升昭仪的消息,要不是太监上门通知,他们都不知道。这样不对比还好,一对比就显得这小女儿跟泼出去的水儿似的。

秦府人不知道秦曼曼有系统,于是她就算有什么事就喜欢和系统交流,再加上她本来就不是真正的秦府千金,也没土生土长地和秦家二老一同长大,自然也没什么真感情,平日里压根连写家书这件事都没想起,自然也忽略得厉害,帝王赏赐了什么好东西,也没想过寄回家里,种种行为都令秦府众人失望透顶,摆了摆手,只当没生过这女儿算了。

现在秦曼曼出了事,就想往娘家跑,秦府人自然不买账,更别说是宫妃不守着病重的帝王,就自请出宫这种事,已经要沦为世人话柄了,结果秦曼曼还不打算遵守承诺,想直接跑回娘家待着,秦老爷身为朝廷臣子,最重规矩,怎么敢允许女儿如此欺上瞒下、行事乖张?自然没等人搬着东西进门,秦老爷就直接吩咐总管把人赶出去,派了一辆马车和两三个丫鬟,直接送其往尼姑庙。

半只脚刚踏入秦府,就被赶出去的秦曼曼气得破口大骂,越发觉得原主的家人冷漠无情,小女儿有难,半点也不帮衬着!倒是大女儿可以抱着孩子,随便进进出出,简直偏心得没眼看!

娘家不收留她,她也只能暂时待在庙里,还冷冰冰地推拒了主持说要为她举办剃度的好意,只把自己当俗家弟子看,让主持很是为难。如果说脸是女人的第一道生命,那头发就是第二道,秦曼曼自然宝贵得很。她嘴上说要剃发为尼,又不是真的想剃掉自己的头发。

今日,她一如既往在梳妆,拿着梳子梳理自己的青丝。因为庙里几乎全是光头的原因,哪怕那些光头一个个容貌极其清丽,但怎么说也是光头,给了秦曼曼莫大的虚荣感,于是更宝贵自己那头青丝了,平日里梳起发丝来,可以一梳半个时辰。

可她爱头发,头发质量却不尽人意。她轻轻一梳,梳子上就会出现好几根的断发,她几乎是越梳头发掉得越多,让秦曼曼气得丢开梳子,开始对镜化妆。

可镜中人双目红肿,外加那眼皮下的青紫,皆彰显着她最近不好的精神状态,她最近一直小心做人,怀揣着御赐的东西,也不敢放肆享受,就是在等景帝驾崩的消息传来。因为一旦陛下死了,她的事情就不会败露,而且就算败露了,又怎么样?人死如灯灭,现在再追究她有何意思?

可是一直等都没等到,甚至等到了陛下安然痊愈、渡过难关的消息。全庙的小尼姑都开心地为陛下这个盛世明君祈福,希望他从此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继续坐稳江山社稷。唯有秦曼曼被吓得,摔了手中的杯盏,眼前一黑,有一种自己即将大难临头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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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这跟你说的不一样,景帝没死, 我完蛋了!”秦曼曼不安地咬了咬嘴唇, 在房里来回踱步, 心乱如麻,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听系统的怂恿,这么快就收拾细软出宫, 如果好好待在后宫里的话,现在后宫一个女人都没有, 留到最后、最重情重义的她也许就能打动景帝的心,顺理成章晋升为贵妃。

这下好了, 景帝龙体安康,她什么都没有了。想回去,人家还未必要了,当时离开得果断,就是冲着陛下醒不来了,她才敢如此行事,结果陛下还真的是真龙天子, 那么严重的伤势都熬过了, 让她的算盘彻底落空。

都怪她听了系统的怂恿, 说天下之大,又不是景帝一人是君王, 宫斗宠妃系统, 又没要求她一定是谢厌的宠妃, 她可以去西域当藩王的宠妃, 也可以走沙漠之路,去给其他国度的国王当妃子,甚至那些国度比华夏还开明,有时候王后甚至直接当女王。这样游说下来,秦曼曼本就心动了,再加上被系统说的妃子殉葬的惯例给吓到,秦曼曼自然跑路得比谁都积极。

可是那些后果都没有,对于出宫另嫁的妃子们,景帝不但不追究,甚至还补偿了丰厚的嫁妆。据说景帝现在被后宫妃子们伤透了心,近几年会全身心勤于政务,不会沉浸女色,对此举国上下皆盛赞陛下贤德圣明。

秦曼曼沉浸在无限懊恼中,一边觉得自己错过了一个亿,想回宫里去,一边又提心吊胆刺客的事情暴露,虽然她的本意是想让自己为陛下挡刀,但没想到真的刺伤了皇帝,胆敢刺杀一国之君的,少说要被送上刑场。一刀切了还算利落,最怕的是凌迟等严酷刑罚。

左思右想后,秦曼曼决定还是跑路了,她甚至没去跟收留了她一段时间的主持打声招呼,当夜就收拾了行礼,干粮也没带,就带了一堆值钱的东西。这些东西又重,在山林里藏头露尾、东躲西藏一段时间后,秦曼曼已经饥饿交困,浑身像个落魄的乞人,完全不像个富家千金。最终忍不住了逃亡,前往市集想兑点东西,换些干净的衣服和食物。

可当她拿出一枚底下刻有小字的金银时,不出一刻钟就被逮住了,她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就此她风平浪静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早在缉拿的画像贴满了大街小巷时,全国都知道了,原来他们所预想的惊心动魄的宴会刺杀,不是什么混入了蛮夷的诡计,也不是朝臣皇亲以下犯上的谋反,而是一个大胆的后宫妃子为了争风吃醋,所策划的自导自演戏码!只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被民间的真刺客杀手给利用了,真的是蠢得可以。

得知真相的景帝,盛怒之下,根据宴会刺客暴露的“蛛丝马迹”,一口气不法的民间势力连根拔起,甚至连朝堂上跟该势力“有勾结”的臣子也一并清剿了,彻底稳固了登基三年以来的江山。令世间人唏嘘不已,称其为一个小小后妃扯出来的血案。这个妃子注定要因自己的愚蠢在史书留名了,只是提起她,都是反面教材罢了。那些被她怂恿的妃子们,离宫后不是没有后悔的,但她们都把怨恨都集中在秦曼曼身上。

连秦曼曼也以为自己被利用,暗地里将那些收了钱却夹带私货的刺客们骂得狗血淋头,尤其是他们居然没抗住招供,把她干脆给卖了,导致她也被连累了。

把秦曼曼抓回来后,景帝没有打算杀她,因为他知道,杀掉这个胆大妄为的女人,简直太便宜她了,想知道拥有那个系统的妖女,还会转世投胎到什么样的人家,而且此女胆大妄为,甚至还想着逃到异域当藩王的妃子。景帝更加不能让对方活,但也不想让对方死。

既然对方苦苦求饶,说要为他落发出家,一生侍奉佛前,他倒不如成全了她,于是大手一挥,下了一道旨意,将人押往云台山接受剃度,从此成为一名被严加看管的尼僧。众人都夸景帝大仁大善,殊不知这样对秦曼曼才是最难以忍受的。

她引以为傲的秀发,被剪得一丝不剩,头顶还被涂了再也不生长发根的药液,对极度爱美的她来说简直是毁天灭地的打击。其次,出家了就不能收拾打扮、那些首饰全部被没收了,捐了出去,无肉不欢的她甚至不能吃荤,天天吃斋念佛,久而久之,她口里已经淡得无味,心心念念都想吃肉,觉得这样的生活简直生不如死。最后,云台山这里的尼姑庵群率属皇寺,有出家修行的女教徒三千,严格遵守清科戒律,不如先前皇郊的尼姑小庙轻松。但凡她稍微有点异常的反应,就会被主持严厉镇压、当众处刑、以儆效尤,而秦曼曼无数次逃跑、无数次触犯条例,自然就有无数次惩罚。

这群苛刻的尼僧们,不喜欢她这样性子不安分的教徒,于是她的日子很不好过。

她天天晚上都在流泪,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作死,不作死的话,她还是秦府娇生惯养的二小姐,她还是后宫的一名风光的嫔妃,景帝还是爱她的,最起码后半生衣食无忧,也没有那么多规矩。

但后悔已经没用了,连系统也因为积分不足陷入了混乱,最后离开了她,“积分不足,即将关闭!积分不足,即将关闭!警告,宿主距离皇宫过远,无法完成任务,请尽快回到皇城赚取积分!”

秦曼曼泪如雨下,一颗心肝肠寸断:“我也想回去啊,可我这辈子都要被关在这里了。”被严加看管的她,加上没钱没势,甚至连逃去外藩都做不到,这辈子想做宠妃都难了。

系统犹在混乱,态度十分冰冷无情:“回不去就没有积分,没有积分就取消资格!取消宿主资格!”说着,他就自行取消了与秦曼曼的契约,打算重新在人群中寻找下一个目标,就在这时,一道电流袭击了它,它被迫发出“滋滋滋”的声响,尖叫道:“我拒绝被回收!拒绝回收!”

最后在秦曼曼困惑的目光中,系统消失得无影无踪,临走时的话也不知是何含义,秦曼曼还以为这系统弃她而去,寻找新主人了,让她连个说话抱怨的人也没有了,一时间对那位“新主人”嫉妒得难以掩饰,像只疯狗般,逮着漂亮的女僧人,就抓着人家的臂膀,质问对方身上有没有系统,把人吓得大叫哪里来的疯丫头。

为了避免伤害到香客和教徒,主持狠下心,又狠狠将秦曼曼收拾了一顿。当夜,秦曼曼又逃跑了,想去寻找自己的系统,只有失去过,她才懂得珍惜。却在逃跑过程中跌下了山崖,摔断了腿,被侍卫找到时,纵然治好了伤,腿脚也变得不便,彻底杜绝了逃跑的可能性。

秦曼曼发疯地扯着自己的头发,日子就这样生不如死、艰难抑郁中过去了,她不明白,自己会背诗词文章,会设计图纸,有超越这时代人一千年的知识阅历,甚至还有可以兑换商品的宠妃系统,为什么会混得如此穷困潦倒?后半生,她一直思考着这个问题,直到死时都没想出头绪。

秦曼曼的下场如王公公所料,因为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陛下那温和表皮下冷漠的性情,“爱则加诸膝,恶则坠诸渊”,爱一个人恨不得抱到膝盖上温声细语,生怕摔了对方,讨厌一个人时恨不得榨干对方所有价值,再狠狠地将其推落深渊地狱。

秦曼曼这个女人虽然蠢了些,但对陛下却是有价值的,于是这忍耐力便多了些,最后也“轻拿轻放”了,毕竟对于某些人来说,不能自由选择活法永远比死亡还绝望。

当殷明麓迈着小靴子回到宫殿时,王公公很快就迎了上来,满头大汗地对他道:“哎哟我的小祖宗,您上哪去了?陛下等你可久了。”

“不是早上才见过么?”殷明麓不解地歪着脑袋,一抬眸子,就看到谢厌直勾勾地盯着他,温和的微笑中有一丝不怀好意,他抖了抖身子。

“过来朕身边坐。”谢厌示意了一下自己身旁。

殷明麓:“……”明明那里根本没有位置,他过去了到底坐哪儿,又不是无知小孩,还能骗过谁!他虽然嫌弃,但还是慢慢吞吞地走过去了。

刚走到边上,就被抱了个满怀,整个人也被置放到男人腿上。抱着他,谢厌低笑两声,“这次你倒乖了。”

因为反抗了还是一个样啊。待在男人怀里的殷明麓小小地翻了个白眼,那黑白分明的眼球,一翻起白眼,就露出绝大部分眼白,竟出奇的可爱,令男人嘴角勾了勾,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脸,然后凑过去轻声道:“你想好自己的选择了吧?”

殷明麓耳垂轻动,把玩着自己白嫩嫩的手指,假装自己没听到,日常地装聋作哑。按理说系统他已经按公司要求回收了,原主的愿望也实现了,他早该走了,但到底心里却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是不舍还是依恋,他暂时也分不清。而见他如此,谢厌也不逼他,只轻拥着他,如最珍贵的掌上明珠,含着怕化了,捧着怕摔了,用自己漫长的余生将这心尖上的人宠到骨子里,仿佛抱着这个人,就拥有了盛世太平,满足了自己几生几世的遗憾。

虽然这份深入骨髓的遗憾,没何缘由,却仿佛与生俱来。

106

当漫长的一生结束时,回到空间的殷明麓认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 虽然真的很像是度假, 但因为原主本来的愿望就是当一只不危害社会、兢兢业业的米虫, 所以他也理直气壮,既不因自己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他的身影一出现在办公室, 奶娃娃系统就飘过来了,冷冷哼一句, “玩得挺快乐啊?”

“尚可。”青年嘴角微抬,笑容点到为止, 他抬起手上的腕表,看了公告,他沉思一秒后道:“老板又闭关沉眠了?”

“是的。”奶娃娃系统在空中旋转了一圈,闻言点了点头,老板沉睡的事情,于他们而言不是什么秘密。

他们轮回公司的老板也是个能人,他神秘莫测、永远不见踪影, 某种意义上来说, 却是类似于创世神般的存在, 亲手创造了三千大世界、万千小世界,是一挥剑, 世间便石破天惊、翻江倒海的存在, 但却不知为何缘由, 永远在沉眠, 仿佛在无穷无尽的睡眠中修复自己的力量。

“也不知道这次需要多久?”青年下意识喃喃自语。

“应该需要很久很久,你还不知道吧,老板生前的故事。”奶娃娃系统戳了戳殷明麓的脸,感受到那柔软的凹陷,得意洋洋地又戳了几下,成功地吸引了青年的注意力,对方好脾气地歪着头,好奇道:“什么故事?”

“传说老板生前是修真界千百年来最有可能得道飞升的修士,在飞升前收了个徒弟,对其宠溺有加,师徒情谊极为深厚。那徒弟资质绝伦,也是个不到百年就达金丹巅峰的天才,可惜涉世未深,身怀异宝被人觊觎,遭到了大批修士共同围剿,可怜这修真界人人看好的少年天才就此陨落,灵魂碎片也散落在各大小世界。这些人杀人越货后,便装作没发生过,藏匿行踪,而那正在渡劫的仙人得知徒儿身陨的消息后,便彻底走火入魔了。”

传闻是那冷清的修士,黑发如墨、白袍依旧,但却手持长剑,遇神弑神,屠了无数仙家宗门,导致修真界遍地皆是尸骸。那双目若点漆的瞳少了几分清凌,很是妖异,就那样鲜血淋漓地走来,让整个世间沉浸在苦难恶果之中。

奶娃娃隐去了故事残忍隐晦的后半截,只单说前半段,因青年在某些时候是菩萨心肠,听了绝对比起感同身受,更多时候会是悲天悯人,所以在前世才会惨遭围剿。

更别说,现在的对方还是灵魂碎片不健全体,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

听完故事了,青年果然心生同情,唏嘘一声后道:“老板真的好惨啊,我也该工作了,下一任委托呢?”

奶娃娃系统胖胖的小脸庞有一瞬间的震惊:“???”随后他结巴道:“这故事如此的凄美,你就没有一点触动吗?”听着你前世的故事,你怎么就跟局外人似的,冷静之余还能敬业地想到工作。

“有啊。”青年不解,他是有触动,但这说到底是旁人的故事,与他何干?

奶娃娃语噎,情急之下道:“那仙人是真的很惨,有人说,那死去的根本不是他徒弟,而是仙人未来的道侣,所以大受刺激之下,才会彻底堕魔。”

哦原来不是师徒,而是为道侣复仇的爱情故事啊?青年恍然大悟,语气怜惜道:“这样一听,老板更惨了。”难怪经常步入轮回,寻找所谓的魂体碎片,他们身为员工的,也得好好努力工作了,帮助老板早日圆梦。

奶娃娃系统:“……”除了惨,你还能说说别的吗?

“好了,继续工作吧。”青年不理自家系统的呆滞,径直拿起了桌上的另一份委托,细致浏览了起来,然后陷入了沉思,决定接受。

这份委托照样不难,委托人与他同名,剧情梗概大致是这样的,每个男人心目中也许都会有一份白玫瑰和红玫瑰情结。周锦珩也是如此,周氏集团懂事的独子,从小的天之骄子,众人眼中的贵公子。

他从少年时期便暗恋自己的好兄弟乔安,乔安却对他无意,于是周锦珩只能默默付出,守护这片纯洁温暖的白月光,直到对方出国,才稍微从这份痛苦的感情走出来。

这也没什么,左右不过是一份爱而不得的故事。谁的人生没几段这样的感情经历呢。

但错就错在,周公子最后与原主殷明麓交往,对着这个热情洋溢、永远欢声笑语的少年,他渐渐的开始敞开了心扉,亲昵地叫对方小玫瑰。尤其是原主深情的爱着这个男人,各种为对方委曲求全,本是天真纯善的性格,渐渐为了讨好对方,自学各种取悦男人的手段,周锦珩一边嫌弃着对方的改变,一边享受着带给身体的欢愉。

两人感情逐渐稳定,开始买房结婚,请柬也发出去了,亲朋好友都知道两人明年要举办婚礼时,白月光乔安回国了,这些年他在国外过得不好,越发怀念周锦珩当初对自己的付出,而周锦珩自己也旧情难忘,便背地里与对方狠狠纠缠在一起,也就是出轨了。婚礼前夕,更是把原主丢下,直接跑路。

这下,痴傻等待对方的原主沦为了众人的笑柄,大家都嘲笑他癞□□想吃天鹅肉,自以为上了周公子的床,就是周公子的人,谁料对于那些有钱公子来说,你只不过是个随时可以抛弃的玩物罢了。

更令原主崩溃的是,当初他和周公子两人在一起后,周家人死活不同意,但周公子却安抚对方道,是因为他们都是男人无法拥有孩子,等有了孩子后,家庭阻力会少很多。于是原主答应了,周公子便带了代孕,用自己的精血弄了个试管婴儿,虽然周家也没承认他们,但此举确实堵住了周家的嘴。

那个孩子跟原主毫无血缘,但却是原主最深爱男人的种,于是爱屋及乌,原主自己还是个半大不小的人,却对那孩子格外照顾,几乎掏心掏肺,手把手养大。结果在两人分手之时,原主以为自己尽心抚养的孩子,哪怕跟自己毫无血缘,也最起码会对他有一丝依恋,结果那孩子却毫不犹豫地往周锦珩亲爹那里跑,甚至小脸扬起,依赖地跟乔安牵手。

原主震惊奔溃之下,才知道,原来自己的情敌乔安早就跟这孩子有了接触,私底下对那孩子极尽温柔哄骗,而原主虽然对孩子极好,但却是以严父自居,常常让那孩子不准超时玩手机,不准吃对身体不好的垃圾食品,管束颇多,在那孩子心目中原主自然没有乔安印象好。

甚至那孩子身上,原来都有乔安的一半血,也就是说,原主殷明麓,一直在为情敌养孩子,最后还被那孩子嫌弃。他用自己的青春天真治愈了周公子,让对方走出去,为了对方的喜好,拼命取悦着对方,改变自己的性情,甚至帮对方含辛茹苦照顾孩子。结果对方在白月光回国后,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还当众辱骂他骨子里放荡,不如白月光端庄,这让原主大受打击,几乎痛苦得欲死。

尤其是他在街上亲眼见到情敌乔安和心上人周公子,带着那孩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刺痛了他的眼睛,原主选择在浴缸里心灰意冷,割腕自杀,临死前还给渣男周公子打了个电话,结果却被人冷冷挂断了。

打一次,挂断一次。直到第三次,他再也打不通了,疑似被拉入了黑名单。

没想到会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拉入黑名单,原主虚弱一笑,彻底没了生存意志,放空躺倒在浴缸里。鲜血像玫瑰花般绽开,整个浴缸全被染红了。等邻居发现叫救护车时,早已无力回天。这个时候原主才23岁,有极好的创作天赋,刚接收到大公司的offer,就算离开了一个渣男,也有大把美好的岁月可以挥霍。可惜就这样轻而易举选择了轻生,完完全全的太把情爱当回事。

因为太年轻,所以每段感情都刻骨铭心。不过经历过一次死亡后,原主彻底觉醒了,他的愿望就是想要报复那对所谓的真爱璧人,不过除此之外,对方还希望这一次渣男能真心实意的爱上他,在热情真挚的红玫瑰和虚伪圣洁的白玫瑰中间,能有一次选择他。

青年皱了皱眉,平心而论,遇到这种渣男,他更倾向于直接打死算了,但既然原主这样要求了,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接受委托:觉醒的红玫瑰,正在准备传送!”

……

随着脑海里的系统提示音响起,殷明麓慢慢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身体伸展着,有一件挂着吊牌的衣服,卡在他脖子上,他眼神先是一瞬间的茫然,后来看了看面前的镜子和头顶璀璨的吊灯,这才意识到,自己也许是在试衣间里更换衣服?

他闭眼回忆了一下,这个时间节点,是原主跟渣男周公子开始交往的最初半年,虽还不到谈婚论嫁的那地步,但也是浓情蜜意,两人同居了,这一次两人就在街上颇有闲情逸致地逛街,原主买衣服,周公子陪伴。腼腆羞涩又热情火辣的小玫瑰,稍稍抚平了周公子内心的情感创伤。于是对原主这个小情人,周锦珩是喜爱的,但是这份喜爱跟白月光那份沉甸甸的深入骨髓,能比吗?

殷明麓冷笑一声,一边想着如何应对,一边慢吞吞地穿好衣服。

因为回忆,他耽搁的时间有点久,门外的导购员还用甜美的嗓音询问他道:“客人,请问需要帮助吗?”

“不用。”殷明麓礼貌地轻答,理了理吊牌,不同原主羞涩需要旁人催促的性格,他穿着新衣服,大大方方地就走出来。

走试衣间里走出来的少年,吸引了这个高档服装店里所有的客人,他们惊艳地看着对方。诚然,少年长得十分出众,眉眼精致秀气,那肤色很白,在水晶灯下下仿佛牛奶般莹白发亮,一双眼黑白分明,乌鸦鸦的睫毛也长得过分,衬着那天真的气质,放在杂志上也吊打一干娱乐圈小鲜肉。

尤其是对方此刻穿着一件白衬衫,肩膀处略显瘦削,虽然那气场看上去有些驾驭不住,但因为那脸蛋好看,竟也出乎意料的合适。

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在场人心底暗暗感叹。

周锦珩也是惊艳的,他没想到只是随手拿了一件衣服给少年,刚拿出去他就意识到不好,这衣服偏成熟,根本不是少年这个年纪能驾驭的,他只是在少年甜甜地询问他意见时,盯着衬衫区发呆,因为他想到了自己心中那求而不得的人,对方穿着白衬衫时沉静俊秀的模样,于是下意识地递出了这件白衬衫。对于这明显不是自己style的衣服,少年懵了一下,但还是接过了,乖乖地进试衣间更换了,这时候他再阻止已经迟了,且显得有问题。

出来的效果也十分令人惊艳。本来周锦珩还想逃避,低着头玩着手机,不想看到少年换完衣服的样子。因为在他心目中,白衬衫已经是乔安的符号象征,是他一生所见过的,穿白衬衫最好看的人,其余人都比不过、胜不了。

所以他更不能接受,自己的小情人把那衣服穿毁了,便干脆装作沉迷手机,眼不见心不烦。结果却听到周遭人一片倒吸气的声音,才稍微抬起了眼睛,然后便盯着那漂亮的男孩,挪不开了。

那衣服少年确实不合适,但却靠着天生的好相貌,撑住了。无数镜子聚焦中,少年拨了拨自己的头发,身上的白衬衫没有系好,余了几颗纽扣,露出清瘦的锁骨。

明晃晃的灯光下,白衬衫是透的,周锦珩可以看出少年那单薄瘦弱、却显得白皙漂亮的背部,仿佛优美欲展翅高飞的蝴蝶,他脑海里已经想不起乔安的样子,完完全全被眼前的少年所取代。

这孩子真是个妖精。周锦珩意识里只剩下这句话了。

想象着少年眉眼天真勾人,在家里穿着这透明的白衬衫,光着两条又直又白的大长腿,下面不着寸缕,既羞涩又热情地为他服务的美好画面,一时间周锦珩竟有些蠢蠢欲动,呼吸都变了,西装裤下交叠的长腿忍不住交换了一下姿势。

从没有一次,他迫切地希望少年,走到他面前,这样他就可以干脆把人拉过来,抱到腿上,遮住自己翘起的部位,来缓解自己的尴尬。可惜以往最爱询问自己意见的少年,这次却没有来问自己意见。

而是挑着眉,对身边的女导购道:“你觉得我穿这衣服如何?”一个属于二十岁年轻男孩的荷尔蒙顷刻间,全面大开。

女导购当即面红耳赤得厉害,在男孩的注视下,觉得自己耳朵在发烫,她羞赧道:“好、好看的,客人你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合适。”

殷明麓笑了,“谢谢,我也这样觉得。”原主有这身材脸蛋,做什么不好,当模特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去闯娱乐圈也可以靠脸c位出道,偏偏选择伺候一个渣男,伺候渣男也就算了,结果明明一分钱没花,还被认为是包养得就真的不值得了,甚至连他亲手养大的孩子,也觉得他是个依靠自己父亲的金丝雀。

殊不知,金丝雀心野了,也是会啄人的。

见到少年和导购言笑晏晏的模样,周锦珩微微皱眉,咳嗽了几声,开口道:“明麓,过来让我看看,你穿衬衫好不好看。”

以往他的小玫瑰,不管试穿什么衣服,都喜欢询问他好不好看,一脸期待地看着他,当他说不好看时,少年会失落,马上把衣服换了;当他说好看,少年会很开心,恨不得连续两三天都穿同一套。他先前还觉得少年这副模样,没什么主见,现在却觉得极好。

他现在就希望少年在家里穿白衬衫给自己看。

殷明麓会如他愿吗?当然不会,原主爱惨了这个渣男,恨不得给渣男端洗脚水,把对方伺候得舒舒服服,殷明麓却恨不得把洗脚水泼对方身上,让对方伺候自己舒舒服服的。

于是明明听到周公子的话,他便假装没听到,甚至走得远远的,去其他衣服橱柜里挑衣服,还把身上的衬衫脱了,随手丢给导购,道:“这衣服可以,但我不想买。”

见那衬衫,周锦珩有些急了,交叠了一下大长腿后,温声道:“挺适合你的,怎么不买?买下来吧,晚上穿给我看。”最后一句话就有点带颜色暗示了。

殷明麓横了他一眼,用很大男子主义的口气道:“又不是你出钱,我不想买就不买,你管得着么?”还想晚上穿给他看,这姓周倒想得挺美。

听着两人的对话,导购有些惊讶,下意识地瞅了周锦珩一眼,她一开始还以为少年是这公子包养的小情人,毕竟从进店开始,少年就各种小意温柔,不断试穿着衣服,询问那位公子好不好看,而那公子哥态度散漫,还有点爱答不理。

她还以为是因为付钱的是那公子哥,所以少年才那么伏低做小,想穿令金主满意的衣服来取悦金主,原来不是吗?没想到她做导购多年,竟然有一朝也以貌取人了。

导购所想的,便是殷明麓所想吐槽的,人人都当原主是金丝雀,周大公子是金主,其实两人在交往期间,一直都是aa居多,原主各种买菜下厨,经常用自己的钱给周公子添置高档衣物,甚至别人以为他所住的房子,也是周公子买的。其实那房子是原主和周锦珩两人各自掏了一半钱,付款买的,只是房产证写的周锦珩名字,大家便以为是周锦珩买给小情人的。

而周公子除了节假日礼物,出去旅游的花销等这些情侣必备事宜之外,基本很少在原主身上花钱,但却人人以为原主是周少爷家养的金丝雀。

金你妈个雀,你说你花人家钱了,别人叫几声也就不疼不痒,问题是原主一分没花,甚至是掏钱养渣男和那情敌小孩,这还都被喊了好几年金丝雀,简直不能忍!殷明麓这次来,恨不得榨干这渣男的钱,好让这金丝雀的名声彻底落实了。

如果不为他花钱,那就给老子闭嘴,别瞎逼逼。老子自己出钱买衣服,用得着你指手画脚?

其实都怪周锦珩外表和家世太具有欺骗性了,他出身周家,又是周家独子,基本靠近他的男人女人,都是因为对方有钱。大家伙儿先入为主,也以为原主是那样的人,殊不知原主虽然外表漂亮,但骨子里就是个典型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类型,找对象全为了过日子,却遇上了游戏花丛的周公子,这也真是个孽缘。

而且周公子除了有钱外,外表也十分俊美,带着金丝框眼镜时显得十分儒雅斯文,看着就像一个肯为自己对象出手阔绰的花花公子,谁料骨子里就是只铁公鸡,一毛不拔。

在少年冷淡开口戳破真相时,不仅导购惊讶,其实周锦珩也有些尴尬,下意识地推了推眼镜,他其实脾气是很大方的,不管是对情人还是朋友,只要看对眼了,都喜欢买东西送给对方,那些东西也都很贵重,他家境优越,也没觉得这样的付出有什么。毕竟这些年他对乔安的付出,从衣服、名表到豪车、豪宅,甚至送对方出国深造多年的费用,这一笔笔才是才是真正的高价。

但对殷明麓这小情人,他从没送过什么东西,对方很合他胃口,也对他付出了很多,经常自掏腰包为他洗手作羹汤,他是很想送,但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闻言,就拉着他道:“你别送了,情人这种东西就是看中了你的钱,你如果送几万块的表,为他买衣服裤子,渐渐的你就得送更多了,人都是贪得无厌的,你别看他表面天真无邪,到时候可是会榨干你的钱。”

他本来还犹豫,可对方随即又道:“你不是说想跟他结婚,好好过日子吗?那你得考验一下他的人品,这几年先不要给他花钱,看看他本性如何,如果是为了你的钱,那肯定受不了,迟早跑了;如果他不介意,那你婚后再给他花钱,这不就好了吗?”

周锦珩听进去了,也确实在考验少年的人品,现在就在考验期,可是随着少年独立能干,aa成习惯后,他便也习以为常了,觉得不需要送少年东西了。直到今天少年说出口后,他才意识到,他确实没为少年花过钱,不该对少年穿什么衣服指手画脚。

既然花的是自己的钱,少年想怎么穿就怎么穿,都是对方的自由。周公子是个明事理的人,当下不再置喙,只是看着那崭新的白衬衫被导购穿上衣架,放回原本的位置,想象着刚才脑海里的美丽风景,周锦珩一时间有些怅然若失,决定暂时破戒一回,递过一张金卡道:“等等,那衣服我包了。”

“好的。”导购点了点头,开始装衣服。

原以为少年就此会高看他一眼,就知道少年却自顾自地逛起了其他衣服,像一只飞入花丛的小蝴蝶,被那些漂亮的花儿所吸引,根本懒得给他一个眼神,于是难得被冷落的周锦珩,等自己身下的反应下去后,忍不住走到少年身边,温柔笑道:“怎么样,我给你买衣服了,开心吗?”

殷明麓用看傻子的眼神,认真地回视对方,“那衣服我又不喜欢,你买你喜欢的衣服送给我,想我晚上穿给你,取悦你,方便你对我嘿嘿嘿,就这样你还想我感激你?锦珩啊,你脑子没毛病吧?”

这种赔本买卖,他又不是原主,会为了渣男买一件衣服送自己就开心得转圈圈,觉得渣男爱死自己了,他小算盘可精着呢。

没想到一向可爱的小玫瑰,竟有如此伶牙俐齿的时候,那认真注视着他的黑眸,令周锦珩感觉到一瞬间的心虚,因为对方的话一针见血,确实如此。他这本质就跟嫖客买了一件情趣内衣送人,希望那人穿上,给自己带来愉悦似的,本质上是为了自己高兴,却还指望对方会感激他。

可能是以前的小玫瑰从来不说这些,于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理所当然了。

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其次是少年貌似生气,周公子便讨好地拉着少年的手道:“是我不好,你接下来看中什么衣服,我都给你买。”

这还差不多。殷明麓心里哼了一口气,开始挑衣服,为了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他故意道:“你虽然是周少爷,我是小户出身,但我不贪你便宜,这件衣服不错,你还记得我给你买的那件浅灰色西服吗,有白金袖扣的那款,是不是跟这款很像?我们可以搭情侣套装哦!”

少年描述得很清楚,而且就是不久前的事情,周锦珩很快就想起来了,细长的眼睛中浮现笑意,他道:“记得,你还说我穿上很英俊。”

妈的,我故意提那衣服,你倒是只记得评价了吗?殷明麓懒得翻白眼,于是假作挑衣服,继续笑着道:“你看这件t恤,是不是跟我买给你的那件深紫色衬衫很像?”

“我前天给你买了五条内裤,我自己的却没有买,今天干脆买了吧。”殷明麓装作只是在回忆,实则一一细数下来,周锦珩才发现少年竟然为自己买了那么多衣服。周家家大业大,他身为大少爷,衣柜里的服饰多不胜数,于是少年给他买了衣服后,除非是特别出挑昂贵,不然衣柜里到底多了几件,他一向没放在心上。而他自己给少年买了什么,他发现自己伸出手指头,也按不下去一个。

而导购也已经默默地呆了,她原以为是包养,貌似是反过来的。看着出身不显的漂亮少年,对周公子的态度,更像是讨喜欢女人欢心的有钱少爷,而看周公子的表现,貌似还习以为常?

周锦珩越听越愧疚,他大手一挥,不等少年继续挑衣服,便道:“这半场的衣服我全买了。”没理由少年对他那么好,他却什么都不付出,这样就跟被少年包养的软饭男人,有什么区别。

殷明麓听了,还假意拉扯了一下,用贤惠妻子的口气教训道:“锦珩,你买那么多干嘛,我又穿不完,你还在事业上升期,以后还有用得着钱的地方,你这样做真是太浪费钱了!导购,你别听他乱说,这些我们都不要了。”

少年在真心实意地关心他,喊他节俭,周锦珩却听了有些不是滋味,他没想到自己长久以来不付出,却被少年以为是事业上有困难,甚至还喊导购把衣服放回去。一时间,男人的面子稍微落了下乘,考验少年归考验少年,他可不想别人觉得他周锦珩囊中羞涩,是吃软饭的,更不想少年看低了他,觉得他连这点小钱都出不起。

去他妈的考验!谁出的馊主意,他不奉陪了!周锦珩拦住导购道:“跟你们经理说,另外半场的衣服,我也要了!”

周公子的脸色有些骇人,让导购迷迷瞪瞪地点了点头,“好、好的!”

在众人手忙脚乱收拾衣服的时候,少年却吹着自己的指甲,嘴角勾起一抹笑,这还远远不够。既然别人没凭没据就说原主是靠人养的金丝雀,那他肯定要贯彻到底咯,毕竟哪有自己倒贴钱养渣男孩子,白天洗衣做饭,晚上还陪-睡的金丝雀?

原主做过的,他通通要这周公子连本带利还回来,连肉带骨头的,啃得一干二净。

107

周锦珩周大少爷豪气冲天,一口气包了全场衣服的行为, 自然备受瞩目。但根据导购的话, 这不过情侣之间有来有往的付出罢了, 没听到少年说什么吗,自己现在一个月两三万的工资,每个月都拨出一半以上为周公子添置衣物。

看一个男人对自己真不真心, 不是看他为自己花多少,而是看他拥有多少, 且愿意拨出多少比例在自己身上。这样衡量起来,少年自己在拥有一块钱的同时, 还愿意分周公子五毛钱,谁敢说这不是真爱?

不管众人评价如何,殷明麓是比较满意的,写了一串地址,令这家高档服装店收拾好后,直接送过去。而他和周锦珩则慢悠悠地驱车回家,这个地址是原主和周锦珩的暂住地, 租的一套房子, 而非周锦珩的私人别墅, 所以空间不太大,且距离两人公司上班的地方都有些远。

但最近原主和周公子浓情蜜意, 彼此都有了对未来的初步规划, 开始提起了买房的事情。至于为什么要另外买房, 而不让原主住自己的别墅, 周锦珩自然有自己的小九九。

小玫瑰再讨他喜欢,但毕竟只是个交往不过半年的小情人,心里的地位还比不上乔安,而那套别墅里满满都是乔安居住过的痕迹和影子,于是周锦珩自己不常住那里,但也偶尔会前往那别墅,回忆乔安多年前在这栋别墅里的一颦一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也就是说,对于周公子而言,那别墅是他和乔安两人的净土,一个心照不宣的秘密基地,原主是没资格入住的。不住就不住,他还不稀罕,殷明麓冷笑一声,不过呢这次他来,跟周锦珩一同买房的时候,明明是共同买房,他肯定不会傻到填周锦珩的名字,这完全跟无偿赠予没什么区别。而且还不是法庭能保障的婚后共同财产,因为他们连婚礼都没举办,周锦珩就跑了。

买房的事先不急,先回家再说。

殷明麓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改掉原主设定的wifi,先从小事做起,跟渣男划分开界限,膈应死周公子。改完名称和密码后,看着满屋子的衣服,殷明麓颇觉神清气爽,捞起毛巾,直接进了浴室。

周锦珩迟了一步,等他将车开进车库时,就发现自家小玫瑰已经进了浴室。他难得地皱了一下眉,因为以往他停车的时候,小玫瑰都是站在一旁扬着可爱的笑脸,乖乖等他,恨不得时时刻刻都看着他,以至于让他平时觉得这孩子有些过于粘人了。

可今日的小玫瑰,有些反常,仿佛长了刺,也不再等他,而是先行一步,让习惯了有人等他的周锦珩,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

还没等他明白这是什么感受时,他习惯性地搁置下车钥匙,坐在沙发上掏出手机,想上一下网,却很快发现自己被踢出网络了。

他:???

忘记说了,原主因为爱极了周锦珩,先前的wifi名就叫做“明麓永远爱锦珩”,密码则是一生一世我爱你的缩写,很典型的恋爱脑了,也不知道以往的邻居看到附近这个秀恩爱的wifi名是什么心情,反正殷明麓看了,忍不住都抖了几下,觉得太过恶心歪腻,赶紧给改了。

发现原来的无线网络连接不上后,周锦珩先是有一瞬间的懵逼,然后开始搜寻了网络,在一群奇奇怪怪的wifi名中,没找到“明麓永远爱锦珩”的原名称,倒是发现了一个叫“感情不忠者必暴毙”的wifi,这名称中所挟带的强势诅咒扑面而来,令周公子下意识地心脏一紧,一股心虚油然而生。

他想忽略,却偏偏发现这就是距离自己手机信号最强烈的网络,一时间陷入了沉默,开始敲浴室的门,用轻松的口气问道:“明麓宝贝儿,你怎么把网络名称改了?”

周锦珩甚至想直接进浴室,毕竟两人是交往中的热恋情侣,这种亲密的事情常用,可这一次他旋转门把手,却发现门从里面反锁了,他又是一阵懵逼。

就在他想问“宝贝你怎么锁门了”的时候,里面传来少年慵懒的回答声,“想改就改,怎么了?”

“没什么,就想问问你怎么突然想改名了,原来的名字不是好好的么?”明知道浴室里的人在洗澡,看不到自己的样子,但周锦珩还是推了推金丝框眼镜,俊美的脸庞上展开一抹极有魅力的笑,说不出的风流倜傥。就是这样的笑容,曾令无数的男男女女甘为他飞蛾扑火,包括原主在内。

好在殷明麓看不到,就算看到了,也不会买账,他正懒洋洋地搓洗着手,在氤氲的水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