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1 / 1)

作品:《穿成年代文里的白富美

大队长是管理生产的, 大家都听他的调配,尤其是林青石的威望在这里, 他在开始制作鱼松的时候说酸话、唱反调的人很少,现在结果出来了,大家都可以过一个肥年, 他的威望更上一层楼。

林青石的心情指数上升了,不熟悉的人可能看不出来,因为林青石那张脸上很少会出现笑容之类的表情,在他们看来, 大队长还是跟往常一般, 淡定自若,是个干大事的,只有熟悉的人能看得出来, 他嘴角的弧度, 眉眼的柔和, 还有,说话的句子都比之前长了不少,看的出来他的好心情。

有了今年的成绩,大家都摩拳擦掌的表示,他们下一年要制作更多的鱼松, 赚更多的钱, 过一个更肥的年。

林大海是林青石的父亲,他做了值得竖起大拇指的事,自然有人到他面前凑趣和讨好。

本来他就被人说他有福气, 现在更多的人说他有福气了。

他生了三个儿子,一个牺牲了,还有两个在身边,都是孝顺的,不在一家住着,每年都准时准点的送粮食,衣服也是,不用自己发愁,还能帮扶着点不在的那个儿子一家,他的岁数也摆在这里,要说起来,谁都要竖起大拇指夸他一句,这辈子过得值,现在说的更多了。

为此,林大海特意到了他们家,说了一个好字。

没头没尾,晓晓和林华坤都有些摸不着头脑,林青石已经习惯了,知道他在说什么:“爸,我知道了。”

说起来就像在打哑迷。

……

知青院里正在开会,知青是有探亲假的,这个假期比较长,可以让他们回去自己家小住一段时间,再回插队的地方。

这一年,秦明珊,顾千景,余秋彤三个人都没有回去,就在知青院里面过年。

知青院的负责人是张恒,他是下乡的老知青了,为人公允,很受知青的敬佩,他还是他们前进生产大队小学的老师,大队的人也很尊敬他。

他们现在在集思广益。没有回家过年的知青都聚在一起,惯例的先歌颂了一番,背了一些语录,之后,他们就说到了正题。

张恒:“一年快要过去了,我们能不能做点什么,大家有没有什么建议,提出来我们大家商议一下。”

他们下乡是帮助中下贫农的,但是他们下乡并没有帮到什么忙,人家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他们还要人家帮忙,才能在这里安顿下来,遇到什么问题也是他们求助于大队。

每一年,张恒都要组织这么一次,老人都知道,这是惯例了。

只不过,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们都没有讨论出什么让人惊艳的主意。

顾千景是71年下乡的,现在是73年,他也下乡两年了,他站了出来,说出他的想法:“我有一个不成熟的建议,我们大队多水,但是我发现并没有人种藕,这附近也没有,我打听过了,我们公社都没有人种莲藕的,我觉得可以利用起来,在池塘的边缘种上莲藕,也不需要怎么打理,到时候就能一起收货联络,鱼在水里,莲藕在泥下,二者并不相争,还能给大家创收。”

“另外,我从报纸上看到了有大队养兔子创收,我觉得这也是一个思路……”

去年的时候,顾千景提出了养羊,林青石采纳了,但是时间还不长,今年没有看到什么大的成效。

秦明珊佩服的看着他,他懂得好多啊,看着他在那边侃侃而谈,她的视线没办法从他身上离开。

林青石听了张恒和顾千景整理后的话,频频点头:“我记下了,我会认真的考虑,感谢你们的建议,过一段时间我会给你们回复!”

晓晓:啊,莲藕,她怎么忘了这个!藕夹!藕粉!藕汤!

这个可以有!

林青石还在找资料的时候,他的女儿已经惦记着十八种吃法了。

晓晓觉得,自己这么久都没想起来,应该是有替代物的原因,他们这片没有莲藕,但是有山薯,一种代替莲藕,经常用来煲汤、凉性的山薯,吃起来粉粉的,跟莲藕有些像。

不过它不是长在水里的,而是在山地里。

明年,就有莲藕出现了,这种山薯估计就要退场了。

……

过年是一家团圆的日子,不过对于他们家来说,想要一大家子齐全的,难。

林华键和林华焕都不在家,他们在部队,情有可原,林华杨和林华泽比较近,但今年林华杨也没办法在家过年了,他要在任上过年。

他当年任期满了之后,就被调去主政一方,这跟给人当秘书打下手是不一样的,压力也更大,过年的时候他要留在当地,林青石完全能理解。

职位越大,责任越大,他好好的做实事,在哪里过年都一样。

林华泽和蓝巧敏回来过年的时候,大包小包的,带着不少的年货,他们在各自的厂里职位都不低,过年发的福利都被他们带回来了。

林振民一回来就找姑姑,想要跟姑姑一起玩,他今年5岁,正是好玩的时候。

“姑姑!我想你了!”一张小嘴也格外的甜,晓晓抱住他:“小振民,姑姑也想你了!”

那一边姑侄两个亲昵在一起,这头他们把带来的东西拿出来。

林华泽去厨房看了下,今年,卫喜乐准备年货格外的大方。

林华泽看了,惊奇:“有发生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吗?”

卫喜乐指着晓晓:“你妹妹跟你说。

这事还多亏了她呢。”

林华泽:“怎么了?做了什么?”

晓晓捏了捏侄子嫩嫩的脸蛋:“你还记得去年我们自己家做的鱼松吗?”

“记得,我吃了不少,带了一些走,我同事也很喜欢。”

“今年爸爸组织村里的人做了一些,作为副业,向公社申报了,卖给公社的工厂,销量不错,今年大家都过了个肥年。”

林华泽来兴趣了:“哦,这事你给我仔细说说。”

但晓晓不想说太多,因为总感觉跟她自卖自夸似的,她脸皮不够厚。

她都有些感慨,她以为自己的脸皮够厚了,因为都能把自己当成一个小孩子撒娇卖痴装傻,现在看来,修为还是不到家。

“我说完了呀。”

林华坤在旁边笑出声:“三哥,她这是不好意思了,来,我跟你们说。”

晓晓:“……”

不想听,听够了,羞耻。

她一溜烟的抱着侄子跑了:“小振民,姑姑带你出去玩,我用大白的毛做了个毽子,我们踢毽子吧。”

卫喜乐看了,失笑,继续忙碌,到了年底,一天天的年味变得浓郁,也更加忙了,主妇要忙着打扫家里,清洗座椅,床单,衣服,碗筷,还要准备过年的吃食,筛选出豆子做豆腐、做年糕等等。

做年糕需要糯米,糯米可是个金贵的东西,大多数都是做一点点,过年的时候尝一尝,就算了。

卫喜乐忙,蓝巧敏也不会干看着,跟着一起点豆腐,做年糕,炸丸子,忙得不亦乐乎。

林青石和林华泽也没闲着,去买对联,买鞭炮,至于说过年的新衣服,这老早就做好了,现在这时候有多少人舍得买成衣的,都是买了布料自己回家做衣服,自己做衣服需要时间,很早就开始准备了,不然时间来不及。

晓晓今年过年又有新衣服了,她今年过年有两身新衣服。

一身是卫喜乐做的,女儿身高长得那么快,不给她做衣服,手腕脚腕都露在外面,那怎么行

她上面的都是哥哥,想要捡他们的旧衣服也有限。

最重要的还是家里的布票和钱都比较宽裕,又只有一个女儿,还这么懂事惹人疼,有布票的时候,卫喜乐都不会吝啬。

第二身衣服则是寄过来的,是谁呢,她的干姐姐,梅素卿。

说起这个卫喜乐就有些心情复杂,这姑娘长得好,自己四儿子和她之前还是对象关系,但是人家忘了之前的事,回来了就没有这回事儿了,来了家里一趟,跟儿子的关系没有进展,但是跟自己女儿却极为投缘,每年都会抽出时间来这里见女儿,带着女儿去吃吃喝喝。

出手大方,让她这当妈的看了很不好意思,这吃吃喝喝要钱又要票,让人家出多不好意思啊,她推脱,还推脱不了,就是想给女儿花钱,除了说缘分还能说什么?

要不是人家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姑娘,自己女儿年纪还这么小,对方要是个男的,她都要误会她是看上自己女儿了。

不是她吹,她年轻的时候是他们村首屈一指的美人,她的女儿现在小荷才露尖尖角,已经看得出长大后的颜色了,以后肯定要被媒人踏破门槛。

除夕,“啪!”

“小叔!我也来!”林振民人小,胆子不小,看着林华坤点竹子,发出这么大声响,一点也不怕。

林华坤看了眼他的小手,摇头:“你不行,等你再大一点来玩。”

“啪!”

林振民眼巴巴的看过去,这个是小姑放的。

他蹬蹬跑过去:“姑姑,让我来一次,好不好?”他还无师自通了卖萌大法,侧着脑袋,萌度翻倍。

晓晓没忍住,揉了揉他的头发:“你别玩这个,你放鞭炮,不是买了鞭炮吗。”

林华坤哎了一声:“别啊,等天黑了再放鞭炮啊。”

鞭炮可是要用钱买的,这个竹子不要钱。

看着侄子那眼巴巴的模样,晓晓有些扛不住了,她颜控,侄子这么可爱,还有血缘加成,这样发射萌物光波,她血量要见底了。

“小振民,这样吧,姑姑带你看野猪,去不去?”

“野猪?”

“对啊,野猪,去吗?”

“去!”

这野猪就是之前上山打来的了,四条小野猪被养了起来,之后死了一条,现在还有三条,分别养在猪圈里。

林振民五岁了,也知道一些事了,走在路上,他问姑姑:“姑姑,过年不是要杀猪吃肉的吗?”

“要啊,不过你来的太晚啦,肉都分了,我们家分到有排骨,我们吃排骨,喜欢吗?”

林振民大声:“喜欢!”

只要是肉,他都喜欢!

他们大队的猪都养在一个地方,私人是不允许养猪的,因为养猪味道大,所以猪圈在山脚下,一条小溪边,不远处就是一个池塘。

猪是珍贵的,跟牛一样,有专人看管。

他看到林华坤晓晓带着个小孩过来,还打了声招呼,“这是谁家的孩子?有点眼熟啊。”

“吴三叔,这是我三哥的儿子。”

“喔,是他啊,又长大了,认不出来了,你们来这边做什么?”

“他没看过野猪,带他来看看。”

“看吧看吧,不过别靠太近,这野猪还是有野性的。”

这野猪的猪圈都格外不同,别的猪圈坚固程度是五的话,野猪的猪圈坚固程度就是八。

五的坚固程度关不住它们。

林振民:“……好臭。”失望。

看到了,但是味道实在是。

晓晓:“哈哈哈,我们在附近走走?”注意力已经转移了,他没有再说点竹子了。

目的已经达到。

这种地方也没什么危险,常有人来挖野菜。

“那里有花,我们去摘花,送给妈妈。”林振民是个好孩子,记得妈妈喜欢香香的花,看到远远的地方有花朵,就想摘了送给妈妈。

晓晓看过去,那里有一颗野桃树,开花了。

就在小路边上,树也不高,晓晓就没有跟上去,不紧不慢的跟在小跑过去的林振民背后。

林华坤对摘花更没兴趣。

那桃树结的果子他还吃过,味道……不好吃。

他就在野猪旁边跟吴三叔说起这猪什么时候可以宰了吃肉。

谁都没有想到,这种地方会有狼。

林华坤漫不经心回头的时候,胆子都要吓破了。

他侄子完全没有察觉到狼的存在,在树下努力踮起脚摘桃花,二三十米的地方,他妹妹蹲在地上,拿着一根树枝在戳什么,没有看到,侄子的后方,灌木丛中,一头有些枯瘦的狼眼睛泛着绿光,背着侄子,一步步的向着侄子潜伏。

“林振民!快爬上树!”他声嘶力竭喊着,以自己最快的速度跑过去。

反应最快的是他妹妹。

听到声音立刻回头,看到了那头狼,瞳孔一缩,两只手分别拿起旁边的石头,用力一扔,阻断了那狼前进的路线。

等它一跃,狼口一张,就来不及了,它的獠牙,可以轻易刺穿孩子的脖子。

然后她就冲了上去,捏着拳头,赤手空拳就跟那头狼对上了。

吴三看到那头狼,有些腿软,随后赶紧拿起给猪铲屎的铁锹,一边喊,一边冲上去:“来人啊,有狼下山了!”

他不想冲上去的,但是那是大队长家的孩子。

他要是救下他们,以后还怕他不照顾自己吗?

……结果没有他发挥的余地,大队长家的姑娘捏着拳头,一拳砸在那头狼的头上,随后一鼓作气,似乎打懵了,他过去的时候,那头狼口吐白沫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

吴三看了眼她那白白嫩嫩的小手再看了眼这头野狼,有些后怕的咽了口唾沫,大队长家的这个闺女,有些虎啊。

作者有话要说: 改了一下文,迟了半小时,抱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