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8章 不敢高声语(1 / 1)

作品:《(穿书)叛道二周目

更深,夜如墨,星辰如挥毫泼墨时留下的飞白,在墨色中稀疏点缀。沙漠浩瀚,苍穹无边,太空旷寂寞,唯独那轮圆月像是画中留白,带来了此时此刻的真切。

明琇掏出一把匕首,娴熟地剖开其中一只妖狐的头颅,伸手掏其中的内丹精元。

作为一个在穿越前连只老鼠都没杀过的城市少女,这种时候,她习惯给自己洗脑:我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屠夫,我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屠夫……

如此重复大概三十遍后,换了一句新的口号:就当减肥,就当减肥……

大凶必须借用她的嘴巴和消化系统来汲取妖丹。在吃妖这方面,明琇称得上是个老饕。

各种妖物的妖丹的味道都有轻微的差别,比如肉食妖类的妖丹的口感一般比较劲道,嚼到牙根疼都嚼不烂,只能像吞药片一样生吞;杂食妖类的妖丹的味道比较苦臭,像是黄连和臭鸡蛋混合后的黑暗物质,绝对不能细品,一入口就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下;花草树木成了妖,妖丹也会带着植物原本的味道,有酸有苦,若是幸运的话,苦中兴许还能带一丝甜味。

只是妖丹无一例外,都是又腥又臭又硬,就像臭掉的鱼骨头,具备十分优越的减肥效果——在进食了这种东西后,明琇在之后的十二小时中必然食欲不振。

明琇因而变得非常纤瘦,穿上宽松的衣服,随时随地能飘起来似的,歪打正着地迎合了仙门“吴带当风”、“弱不胜衣”的审美。

掏出妖丹后,用手帕擦去了上面的血后,就可以草率地开吃了。她本以为妖狐是小型妖兽,妖丹大概也只有樱桃大小,谁知剖出来却发现至少有苹果大小。她没办法一口吞下去,只好忍着强烈的反胃冲动,将妖丹一口一口咬成小瓣,再囫囵吞下。

更深露重,妖血冰凉,明琇打着寒颤,坐在沙地上,对着四具散发着狐臭味的妖尸啃妖丹。

这样的用餐的环境实在惨不忍睹。所以,明琇渴望能有一壶酒。

若有一壶酒,那就不叫惨不忍睹,而叫摇滚!

可惜别说是酒,明琇连水都忘了带。

妖丹的味道卡在喉咙里,经久不散。

就在这时,远处飘来了酒香。

她确切地、闻到了酒香!

明琇:“我不记得我点亮了言灵技能啊。”

只见远处的胡杨树下,影子微微一动,似乎是站了一个人。

明琇蓦地警惕起来。人影离开暗处,向她走来,逆着月光,看不清他的脸,只能隐约看到广袖凌风,皎洁如月。

疏影在那白衣上氤氲流转,如沙漠里引了清泉,又如人间散了星云。

“好吃吗?”那人问。

此时,明琇正以一个双腿叉开的狼狈姿势坐在地上,右手拿着一把鲜血淋漓的刀,左手捧着咬了一半的妖丹。她可以想象自己的脸上一定沾上了妖狐蓝色的血液,混入恐怖片连特效都不用做。

那个声音很清透,和大漠的夜一样凉爽、开阔、神秘。

破天荒地,她的羞耻心隐隐发作,将半颗妖丹藏到背后,又用袖子抹抹嘴,挡住了半边脸。“不不不不好吃……”

毕竟做贼心虚,她着急对那人道:“看看看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吃妖吗?”

那人倒是实话实说:“没有。只见过妖吃人。”

怎么办他?

明琇一紧张就下意识搓手,额头上流下冷汗:为什么深夜会有一个人出现在这里?他有什么目的?要是他将她吃妖丹的事捅出去,就会暴露她是鬼修,甚至连寄生在她的右眼中凶煞也会一并被发现。

仙门普遍认为召唤凶煞附身的人都是十恶不赦、穷凶极恶之辈,终有一日会入魔危害人间,因而立有严令,一旦发现凶煞附体之人,必然是要连人带魂一并用圣火烧灭。

不如杀了他?明琇在背在身后的手中凝聚怨气……

为了保全自己,有时候不得不杀人灭口。

一步、两步、三步……随着那人渐渐走近,她手中的怨气一腔散尽——最终还是打消了杀人的念头。

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动这个念头。

尽管她的手上并不干净,但这并不构成她肆意杀害无辜者的理由。习惯于杀人这种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才是真正被鬼道的戾气所吞噬,正应了仙门谶言。

杀人或许是最快的办法,但绝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

生啃妖丹的不一定是鬼修,还有可能是……单纯的变态或是脑残!

明琇灵光一现,为自己立了新人设:异食癖变态。

她眼一闭,心一横,生生扑到了男子身上,双手搂紧他的脖子,双腿往他的窄腰上一跨,张嘴咬在他的左肩上。

“哥哥真香!”她装疯卖傻,贡献了人生中演技的巅峰。

接下来,他一定会本能地用力甩开她!

如此一来,明琇无需解释,就有了逃跑的机会!

明琇像牛皮糖一样黏在那人身上,说什么也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脸,与此同时,往自己脸上抹上更多的妖血。月黑风高,在这张毁容的脸上又被涂了一脸蓝血,怕是鬼见了她都会两眼泪汪汪。

只要熬过今晚,明天就算他找上门来,也认不出她。就等着这个人恼羞成怒,将她重重甩开,然后乘机开溜。

那人的肩膀吃痛,发出了一声闷哼,却一动不动。

明琇虽于心不忍,但为了维护“变态”的形象,不得不加大了咬合的力道,甚至还咬出了一点血丝。

谁知,那人竟仍旧不甩开她,反而就着她这种熊抱的姿势,抱着她迅步离开了有四具狐尸的凶案现场。

这是什么情况?

二话不说就把一个变态抱起就跑的人也是变态吧!

他使用了瞬行术,明琇还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就被抱到了一间木棚。

一间坐落在沙漠里的、孤零零的木棚,周围响着骆驼的呼噜声。

都到了人家的地盘,明琇也晓得装变态没用了,便索性松开腿和手臂,破罐破摔地问:“这是什么地方?”

“我放骆驼时住的地方。” 男子回答道。

这声音有一丝耳熟。

明琇抬起头,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惊得直接坐在了地上。

李、青、莲!

哪怕再过去十年,明琇也绝不会认错,就是这张脸、这个人——便是天下幻形术第一人扮演他,也无法模仿出他分毫神韵。

月光静静照在他脸上,恍惚间,沙漠也成了仙洲。

明琇的手、脚都绷紧了,就连脖子都僵化在一个勉强的角度。她产生了两个疑问:

刚才我为什么要扮演傻x?我是傻x吗?

李青莲似乎并不打算戳穿她刚才的表演,直接略过了她咬人这件事。他在屋内生柴点火,架上小火炉,烧上热水。

蒸汽弥散开来,水壶发出了“嗡嗡”声。

李青莲道:“内室有衣裳,你若嫌这一身惹眼,就去换身新衣。”

明琇确实很需要换一身衣服。如果穿着这身沾着蓝血的衣服回去被人发现,免不了要被发现她曾去过凶手谋杀沈爱未遂的现场。

这让明琇觉得他变了很多,不仅心细,也心软了许多。她记忆中的那个少年,是飞扬跋扈、嫉恶如仇的。遇到不平事,直接问酒一剑穿个窟窿;遇到想要的东西,绝不会在出手买下前考虑价格;遇到三教九流的奇人异士,也不管合不合礼数,一律请客吃酒。

李青莲好玩、好学,但平生最不屑邪道,任何人、任何事物只要和邪道沾边,他绝不会碰。

可现在他送她的是衣裳,而不是一个剑窟窿?

这也太奇怪了。明琇缩了缩脑袋,第一反应是:他会不会是认出我来了?

不,绝不可能。

她第一次来到《问道仙途》的世界,魂穿到了原书女配许柔止身上。许柔止的长相确实和她的长相有七八成相似。但现在她的脸上多了一道咒印,又坏了一只眼睛,身材也比许柔止时期消瘦许多,原本的七八成相似大概就只剩下个两三成了。

所以,只要她不说,没有人会将她与死去的许柔止联系起来。

明琇越想越确定:就算李青莲的眼睛里装了dna探针,也不可能认出她来!

于是,她从善如流,走进内室,换上新衣。

古人的衣服都用系带固定,并不那么讲究尺寸,而且李青莲的衣服虽说宽大些、拖到了地上,倒是正好显得飘逸当风,符合潮流。

素色衣裳摸起来手感比蚕丝还要细腻,散发着一股幽雅的檀香味道。檀香市价十金一钱,而李青莲习惯用的上好檀香更是有价无市,可见他平日里穿得看似朴素,实则确是把钱全花在了看不见的地方。多年后再见,饶是自己穿着他的衣服,明琇心里还是忍不住蹦出四个字:

“豪无人性!”

换好衣服出来,热水也烧好了。李青莲沏了茶,随后伸出右手,手掌像变魔术一样在她面前展开。

掌心里放着一颗当地特色的乳酪糖。

奶香扑鼻。明琇吸了吸鼻子,摇头,“我乳糖不耐。”

李青莲“嗯”了一声,从袖子里掏了掏,掌心里又放了一颗麦芽糖。

——李青莲随身带糖?还带了两种糖?

见她迟迟不接,李青莲问:“这也不吃?”

——五年过去,硬核仙君的人设也崩成硬糖仙君了?

明琇咽了咽口水,狐疑地接过那颗糖。

将麦芽糖含在嘴里,妖丹的腥臭真的被冲淡了不少。不过她从来都含不住糖,很快就把糖嚼碎了。

咽下了糖,明琇清了清嗓子,“多谢小郎君的衣服和糖。”

李青莲没有立刻回话,而是沉默着望向窗外硕大的月亮。

他的眉骨生得立体,更显得眼神深邃。那双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明月就在他眼睛里流转出琉璃般的眩光。

如至清至浅清溪。

或许拥有这样的眼神的人永远不会老去。

麦芽糖的甜味还没有散去,咂咂嘴,嘴里还有回甘。

“在下李青莲,幸会。”

幸会?

明琇不觉得他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客套寒暄的必要。

作者有话要说: 明琇:掉马是不可能掉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