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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毒哥在远古 thaty剧透

个部落的身份后,他倒是庆幸自己这么做了。和他们交恶的左桠以及和炎岩城交好的长山,角头可不认为他们同时来到茅城是因为巧合。茅城人的举动也有意思,这些人不可能不知道他们三方的关系,可就这么大大咧咧的把他们角头人和那两拨人放在一起了,这到底是友好的暗示还是恶意的示威?

“族长。”其他角头人都担心角昆被认出来,角昆自己却无所谓,就堂而皇之的搬进了大使馆给他们准备的房子里。

长山和左桠队伍果然很快就知道了角昆的到来,不过两边人都没有做出什么袭击角昆的傻事。他们是来寻求盟友的,不是来结仇的。即便真能杀了角昆,角头城不过是换个族长而已。而角昆死在茅城,倒是让角头人和茅城人结仇了,可到时候茅城人更记恨的是反而是他们吧。难道要弄走一个角头,再弄来一个茅城?

那不是没事找事。

于是,长山和左桠的人就当做角头人不存在一样,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

这天下午,茅城的首领和大巫邀请三方一同参加参加晚宴,赴宴地点就是议事厅议事厅的前边是议事的房间,后边是个露天的小广场,茅城的管理者们一般用来聚会,或者像今天这样,邀请外来者赴宴。

现在真正的系统的礼仪还没有出现,只有一些散乱原始的习俗,但一般来说,被邀请吃饭的客人越尊贵距离一家之长也就越近。于是三队人马被带入座之后,就更闹不清楚茅城人是什么心思了,因为宴会的这个是圆形的,所有的长老都围着这个圆坐,他们三队人也被分散到了圆的周围。

在这个圆的两头,各有一个还没有人的装饰特别的座位。一边铺着巨熊的皮,另外一边铺着的则是茅城特产的那种细密发光的布料。明显一边是族长的位置,一边是大巫的位置。而三队人马,长山和左桠的使者距离黑熊更近,带着两个随从的角昆则距离发光布料更近。

两个部落的使者都皱起了眉,对茅城的这种布置不太满意。因为茅城明显是两边都不想得罪,但两边也都不想亲近。

角昆倒是挺满意的,这样的距离正好能让他就近观察一下那位大巫。当然,他也有不满意的地方,茅城宴会上倒酒的都是老得该被驱逐的男女,并不是娇嫩的少女或者少年,这是故意的,还是茅城的风俗?

“嗷呜~~”狼一样的嚎叫声响起,四头比野狼更高大得多战兽跑了进来,分别奔向那空着的两个座位,继而分左右趴在座位两边。

所有的茅城长老在这四头战兽落座之后,齐刷刷的站了起来,三队使者怔了一下,也跟着站了起来。

有节奏的鼓声,与奇怪的沙沙声响起沙锤,用小的白泥果装上沙,再黏上木棍做成。

踩着伴奏,茅城的族长和祭祀走了进来。

两人并不是并排,当先的青年首领头发削得很短,只在腰间裹着一块寻常的布,礻果露出肌肉线条流畅优美的上身,颈子上挂着简单的兽牙项链,他看起来就只是长得较好的普通青年而已。

角昆的眼神闪烁了一下,他注意到了这位青年首领的脚,他的左脚半截小腿之下的部分,那是……木头的?这是一个生下来就有一只木脚的男人,还是……

没等角昆继续想,后便出现的另外一个青年,让他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我说我不穿,你非让我穿qwqby白锐

第一一九章

猎星赶着白锐织好了最后那一点,至于裁剪,那可就简单多了。铺开织好的布,系统自动打光,按照光线切割开就好。缝纫则终于可以请其他人代工了。其实部落里早就有了真正衣服的样子,从简单的古罗马长袍到华夏古代的深衣,白锐能想到的都画出来了,不过想要看见有人穿,那就要等到冬天了,繁忙闷热的夏天,无论男女老少还是更喜欢腰间一裹。

银饰都是已经做好了的,就是扎耳朵眼比较恐怖,最后还是黑爸下的黑手。

这衣服实在是太不攻了,可是想想猎星今天知道角昆的族长过来后,那种白锐第一次看见的兴奋表情……他知道,猎星想要向另外一个强悍的男人炫耀,炫耀自己的城池,炫耀自己的伴侣。

对于这种情况,白锐很理解,都是男人,对自己的所爱要么就是跟孵蛋的老母鸡一样遮得严严实实的不让别人碰,要么就是恨不得向全世界呼喊“这人是我的!”。猎星一直都表现得很淡定,从来没嫉妒过,独占欲也不太感觉得出来,早些时候白锐私底下还曾经抑郁过。

所以,这次虽然表面上各种耍赖委屈,实际白锐还是很配合的,否则只要稍微拖延一点,这身衣裳就不可能赶得上宴会。

这套五毒蛊师的“装备”,只遮盖住了白锐一条胳膊、腰腹的要害,还有一条半腿,为什么说一条半腿,因为有一条腿的裤腿是完全敞开,只以蛇形的银环束缚住,才于真变成飘带。

毒哥的破虏绝对是露得不能再露了,却又给人一种藏而未露的感觉。当然在这年月,毒哥绝对是穿得很多的的。

可是在场的人,就算是茅城的长老们,第一次看白锐这打扮的也有许多被闪了一下,看得呆住了。因为茅城的发展太短了,白锐是整座城里的唯一一个真城里人,其他都是原始部落里的真正“土人”。

于是茅城人的主流审美根本就不是看脸的,无论男女首先一个就是看是否强壮,接着男人看是否器大,女人看是否屁股大,总之都是脖子以下的部分。这些年生活得越来越富裕了,再加上和木族人混居,审美观稍稍发生改变,但也都是在看了脖子以下的部分后,再看脖子以上的。

形象点比喻是身体强壮程度相仿的两个人,一个是有大兄弟的丑男,另外一个是有小丁丁的帅哥,前者才被人们认为是美的,并且追求者众多的。所以很多原始社会的男人服饰,都是强调自己有只大鸟的()。不过因为白锐坚决不想看到那些伤眼睛的东西,木族人的衣着风格也稍微影响了茅城里的人,所以茅城寻常状态下的男人服饰才依旧是简单的裹腰布和裹腰皮。

但是,现在的白锐,打破了茅城人对美的认知,他一出现,眼睛就再也没办法朝更强壮的男人们身上放,只想牢牢的盯着他不放。

猎星这时候有点后悔了,自家人的眼光无所谓,他们并没有猥亵的意思,只是惊艳。可是那些外族人,尤其是角头城使团的领头人,眼珠子可是都快烧起来了,如果不是那人还有点理智,知道这里的场合不对,说不定就要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