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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剑桥中国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出来,使她们在农业和水利建设中能与男人并肩劳动。年轻姑娘和年岁大的妇女被安排照看公社的小孩、病人和老年人。家庭生活的节奏从此改变了。

所有这些活动怎么协调?高级社的规模太小,无法完成这一任务。解决的办法是把生产合作社联合起来搞成更大的合作组织。河南省在1958年中期在这方面做了尝试,新建立的组织称之为“人民公社”。这年的8月,毛主席视察了河南第一个人民公社,宣称“人民公社好”,在短短几个月之内,中国的所有地方都建立起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是“一大二公”,在规模上要大大超过传统的社会和经济合作组织。新的公社可能包括10—20个村,平均总人口约5000人,一般相当于几个当地的集市。1这样的大单位在其区域内有很多公共财产——田地、牲口、工厂,等等。那些农民一直认为不可剥夺的私人财产,如首饰、炊具、甚至屋里的金属门栓,也经常擅自被拿到落后的炼炉上熔化来生产钢,或者卖掉为发展新的公共经济提供经费。人民公社空前的规模使得管理成为一个难题。2公社指挥部是决策的中心,对公社范围内的工程,如如何实施水利建设或炼钢,或者关于种什么作物,在哪儿种以及怎么种等事项作出决策。然后,指挥部从公社的各个村中选派排组和队(军事术语,管理公社确实需要一种集体合作和高度统一的精神)的人去干。总部为数不多的干部,在时间非常紧的情况下,怎么决定哪些民工干哪些活?由于不可能对这种事情作出非常准确的判断,因此大量劳动力浪费掉了。指挥部的干部也不可能知道每个民工所干的工作以及应该付给他们多少报酬,因此每个人得到的都一样。1958年秋,在第一个成立公社的热潮期间,为了摆脱剥削,刮起了“共产风”(村民们现在还这样叫),这种想法叫人难以理解,其后果实际上是爆炸性的:是真正的共产主义而不仅仅是社会主义的组织形式。至此,政府的口号不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需分配”。

起初,相当多的农民好像欢迎这股共产风。确实,在某些地方,这种狂热有点类似于中国历史上当起义领袖号召农民起来造反,许诺即将建立的新世界会给他们带来好处时的周期性热情一样,在这种情形下,有充裕的食物经常是人们最主要的梦想,在大跃进期间,许多农民陶醉于这个梦想而幸福地忘我工作。当所有人不用付钱,都可以到公社食堂随便吃以后,似乎乌托邦的理想社会变成了现实。广东的一位农民对看似丰富的免费吃饭制度至今记忆犹新,“我们走到哪儿吃到哪儿,啊,开始的时候,我们吃得都很胖,我们什么时候想吃,就什么时候都可以到公社食堂里去吃。”1公社运动的早期被一些农民叫做“吃光”阶段,因为一个人一天经常要到公社食堂去吃五六顿。2

但这种无节制消费的梦想不久变成了一个恶梦。高层领导下达指示,要求试行不切实际的新耕作方法。那些对此有不同看法的地方领导被说成是“右倾”。面对不合理的要求,他们只好谎报,投其所好,上面领导在生产增长方面想听到多少,他们就报实现了多少。有些革新的结果,如报其密集地插种,使整块地的粮食都浪费掉。工作安排不合理,因此,在完成一项重要工作之前,农民经常被从一个地方调到另一个地方。农民们吃光了他们公社集体食堂的所有粮食,就只好让别的村帮助其解决种子问题。公社化的整个过程,就如一些农民形容的“太早、太快、太急”。3这股“共产风”导致了社会的混乱,1959年十分恶劣的天气造成的自然灾害加剧了社会混乱。

所发生的饥荒是20世纪最大的人类悲剧之一。根据最近的统计分析,1959—1962年,大约2000万人直接或间接死于饥荒。1960年死得最多,而有些农村地区一直到1962年还有人饿死。这个数字表明在这次饥荒中农村人口损失要比城市多得多。1

然而,令人惊奇的,几乎找不到有关记载这次人类悲剧所遭受的损失方面的材料。假如这么严重的灾害发生在世界别的任何地方,旅游者和社会科学家就会根据所看到的情况大量报道和描述其情形。但是,中国作家在当时不让报道饥荒,外国记者一般都被拒之门外(这时候极少数来到中国的外国记者是中国的“老朋友”,像埃德加·斯诺和韩素音,他们相信主人的话——虽然有些困难,但没有什么了不起,或者自觉地遮掩这次饥荒的一些情况)。2在1970年和1989年被采访的农民都不愿意谈他们那时候的遭遇。他们即使谈了,也谈不出更具体的情况。

80年代,根据临时凑合在一起的目击者的大致回忆,出现了下面一幕在饥荒中人们吃草根情景。粮食吃完后,农民们开始吃村周围能吃的青草、树根和野兽。3在一些饥荒特别严重的地方,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四处要饭——自然,如果附近地方真有多余的粮食,如果那些濒于绝望的人有钱购买,外出才能解决一点问题。4生产队和大队——这是公社所属单位,是按农民居住的自然村划分的——把剩下的所有粮食救济那些急需的家庭。大跃进期间,有些生产队和大队在某种程度上抵制了集体化的最左的指示,或把要在公社范围内进行一平二调的粮食藏了起来。他们此时的境况要好一些,比那些顺从听话的大队和生产队能较好地照顾自己的社员。那些有余粮的大队和生产队对外来买粮的人经常毫无顾忌地要高价。1

死于饥荒的人大多数是小孩和老人。成年男人在数量极少的粮食供应中,占第一优先权。在地里干活这是基本条件,他们必须有足够的能量才能去种新的谷物。2至少有一个地方,许多妇女不得不离家去要饭——再也不回到她们的丈夫那儿。3为了节省能量,小孩被迫停课。4《陈村》一书曾引述了一位农民的大致回忆:“一些人病了,一些老人死了。我们村变得很寂静,好像所有人都死了。”5

当时死一般的寂静可能表示了人们因衰竭而不再活动。共产党宣传说要有远见,反对传统的农民社会的宿命论,宣传说,中国共产党将从根本上破除农民的迷信,使农民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开始时,让人觉得似乎共产党真要实现这个目标。土改的目标不仅为了土地,而且也是为了自主。贫农将不受地主和高利贷者意志的摆布。土改开始不久,看起来确实不错,贫农似乎终于获得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力。他们参加农会组织,斗地主,分田地。后来,农民们在“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加入了互助组。但集体化运动实际上使他们失去了很多自主权。随着运动的深入,政府逐渐用强制的权力把农民的生活控制得越来越紧。到了50年代后期,农会作为一个群众组织已名存实亡。6如果农会还存在的话,它们也不过充当政府的宣传渠道和完成上级制定的政策的组织罢了。同时,那些宣传越来越荒唐,政策也越来越多变。

共产党政府的官员能够把农民控制起来,这种控制对农民来说比地主更令人痛苦。随着公社的建立,农民们看到干部们住在远处的指挥部里发出荒唐的命令(出于上头很大的压力),这些没同任何“群众”商量过的命令导致了可怕的破坏性后果。此外,还有些干部拿走农民的个人财产,强迫他们到公共食堂吃饭。

在公社运动中,农民们经常抱怨公共食堂,以此来表示他们无权的情绪。他们经常抱怨饭菜质量差,并怀疑厨师和干部多吃多占。他们抗议要在规定的时间到公共食堂就餐,抗议吃那些不合他们胃口的饭菜。烧饭和吃饭在过去一直是家里的事情。事实上,所谓一家一户,其定义就是一个有厨房的家庭单位。饭菜不是在自己家里做的,被迫吃别人做的饭,吃饭的次数、环境皆由别人操纵,这些在农民心态中,也许就是无权的中心内容。

大跃进的失败越来越显而易见,饥荒也开始横扫乡村,此时农民恨透了“命令主义”。当地干部天黑以后不敢单独出门,害怕被人打,这成了当时人们的话题。1然而,农民对他们命运的抱怨极少变成行动上对应对他们这种状况负责的权力制度的反抗。村里变得“很安静”,抵抗是消极的,表明了其本身毫无生气,以及当务之急是活下去而不是公共福利。部分原因无疑是饥饿引起的身体虚弱造成的。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由于政治上的无能为力所产生的精神上的绝望。政府的政策再次教育他们要相信命运。

大跃进是建筑在对人类本性极其乐观的看法的基础之上的——相信中国人民一旦给予适当的机会,灌输适当的政治思想,就会激发极大的热情为公共利益而勤奋工作。大跃进显而易见的错误管理方法破坏了寄予希望的一切基础。即使到1962年,粮食供应开始有所好转,也很少有农民再愿意好好干,尤其是如果卖力气干并不比偷懒的邻居多给家里带来好处时。很少有农民再关心公共利益。在集体田里干活的农民在收割东西的时候常偷偷地给自己留下一部分。1

勤俭节约

为了缓和大跃进带来的经济灾难,政府需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因此,当饥荒遍及全国的时候,政府宣布了确定新的农村政治经济秩序的计划,其实质是重新给予农户以更多的经营自主权,而这些自主权在集体化的激进阶段已经被取消。这一新秩序体现在1962年9月颁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案中(即著名的“六十条”)。

作为1960年就已开始的一系列农业改革的最终成果,新的条例在名义上保存了人民公社制度,但在具体做法上已经作了根本的改变。首先,公社的规模缩小了,平均大约只有原来土地和人口的1/3,通常接近于传统的区域集市规模。更为重要的是,公社一级不再负责日常的农事安排,而是负责对基层的农业计划进行总体协调,以及管理某些企业和公共事业,如中学、医院、小工厂、修理铺,等等,在村一级经营管理这些企事业是不可能富有效率的。公社的下一级行政机构是“生产大队”,这是一个大约由200户家庭的大村庄或几个小村庄组成的单位,相当于过去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些生产大队的职则是指导基层民兵组织,维护当地的公共安全,充当基层宣传机构,负责本地的小学,兴修中型水利设施,调整农民之间的经济规划。但是对于普通农民的日常经济生活,这种控制是很有限的。平时的农业经营和集体生产财富的分配,由生产队一级来负责,生产队是个大约有20户家庭、100人的组织,通常是由邻居和亲属组成,其规模和结构形式相当于过去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

生产队是最基层的集体所有制单位,是土地、牲畜、大型农具的所有者。农民无须再听从陌生人的命令,该播种什么,选择哪里,如何种植庄稼,自己就可以作主。生产队由领导们决策(领导是经过当地党组织的严格考验从候选人中选举出来),2只要不超出政府的规定范围,能够自行决定如何合理使用土地和合理安排劳力。相互熟识的人组成了生产队,勤劳的农民可以自得其乐地享受劳动所得,无须担心本地域外不相识的人来分享劳动财富。社员们共同分配生产队的集体劳动所得,因而条件好、又善于管理的生产队的社员们的所得自然比命运不好的邻队多。较熟练、较勤劳的农民不用再担心缺少技术和积极性的他人会得到同壮劳力一样多的红利分配。生产队的利润是通过工分制分配给社员们的,社员们多劳多得报酬。

政府允诺,“六十条”将成为未来30年农业组织的框架性文件,事实上,在此后的15年里,他们确实这么做了。这是个灵活的框架。新文件明确规定了生产队领导如何行使权力、安排劳动和取得劳动报酬。政府官员借此得以允许中国农业朝着类似于私人农业或者半社会主义的集体农业的方向发展。

20世纪60年代初期,政府为了刺激生产力的发展,便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制订政策,它使农民觉得仿佛又回到了社会主义以前的私人农业经营时代。3生产队仅仅负责把大量农业任务分配给小组,这些小组仅由二三户家庭组成。这些小组只要每年向政府送交定额的定购粮食,就可以随意地安排自己的工作(即包产到组——译者)。集体劳动实际上意味着处于互助的初级形式。在一些地方,生产队把农事责任分别落实到了每个农户身上(即包产到户——译者)。诸如此类,生产队指定每户一小片土地,而每户与生产队协商达成合同,确定每年以政府规定的低价送交一定定额的粮食。农户想方设法地安排自己的工作,只要履行责任完成送交定额粮食就行。超过定额的余粮,农民可以自留或者以集市价出售。

然而,这并非是真正回归到商品经济制度,因为,当时没有农民出售必须生产的基本商品的自由贸易市场。政府规定,农民必须“以粮为纲”,不能想种什么就种什么,绝大部分田地必须种粮食。农民也不能在自由市场上出售粮食,而必须以人为规定的低价,交售给政府固定数量的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