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77章 【吟留别】2(1 / 1)

作品:《(穿书)叛道二周目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明琇听李青莲提起娑婆箭,才想起来四年前于骷髅谷中与蝗妖大战, 两人九死一生, 最终由明瑄杀揽芳华夺走原本属于女主的机缘, 将上古神器娑婆箭的机缘写给了她,李青莲用射出娑婆箭诛杀蝗妖,两人这才捡回性命。如今想到蝗妖那恐怖至极的模样,再想到那时召回原身记忆的痛苦,脑海间又浮现出那时李青莲浑身浴血、奄奄一息的样子, 明琇心底里忽然生出一种极差的预感。

如今,那把被她亲手抛下深渊的神器,难道真的重现于世了吗?

黑袍客手持神兵,拉弓如满月, 箭在弦上, 只听清扬萧声悠悠奏起。

鞠文斐妙目含霜, 素手弄箫,美妙的乐声自玉箫口婉转飘来。那萧声仿若来自碧落琼霄, 如洇墨于宣纸, 又如流水过青石,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一曲“碧霄”至半,但见湖水那边一群神仙般的人踏水而来,大约百人, 均着浅色绡衣,或执笛,或抱琴,或背琵琶,或执瑟,无论男女,皆是秀美长相。犹如一道清风拂面,细细感受,却能察觉到一股泊泊然、绵绵然的灵气。

鞠文斐对踏水而来的碧霄宫弟子高声道:“摆乐阵,拿下这两个鬼修!”

众人齐声:“是,宫主!”

一个是指那神秘人,另一个自然是指明琇了。李青莲默默侧身将明琇护在身后,神情严肃。明琇第一次见到如此装逼的出场方式,由衷发出一声感叹:“这才是仙侠文应有的样子啊!”

李青莲拍拍她的脸颊,“这时候你倒是还淡定,这是碧霄宫绝学百音阵。白音阵中,鬼神无路。”

又见碧霄宫门人称鞠文斐为“宫主”,不由诧异,“明琇,碧霄宫主何时成了斐然仙子了?”

听李青莲问起碧霄宫主,明琇心中一紧,连忙摇了摇头,“不知。”

碧霄宫六部各掌一乐器,在一首诗歌的串联下,达成了完美的配合。

首先,钟部起头,铜钟古雅,音色浩瀚如海,众修士吟出首联——【桃花将绽,西子折扇,四眸顾盼,惊了玉环】

清亮竹笛奏响,片刻后,笛声削,众修吟——【长袖临风,羞赧飞燕,塞外昭君,万里关山】

紧接着,萧部进入合奏——【秦楼吹箫,弄玉飞天,洛水凌波,陈王赋叹】

琴部拨弦奏乐,清如溅玉,颤若龙吟——【子期远逝,伯牙断弦,文君闻琴,茂陵牵搀】

瑟音缠绵,悠然而至,旋律在次到达高潮——【娥英泪竹,湘水之恋,高峡神女,阳台承欢】

最后是琵琶奏起,令人肝肠欲断,百转千回:众琵琶女修唱道——【姹色芬芳,史中无年,霓裳羽衣,不吝江山】

饶是李青莲与明琇此时并不出于欣赏音乐的心情,这百音阵依然让他们惊艳不已。李青莲不由抚掌:“好一曲《美人颂》,无边风月,风月无边!”

在华美的乐章下,隐藏着杀机,那黑袍人手中的箭矢被乐声震得粉碎,巨大的斗篷被大风卷起飞至天边,露出了其下姣好的身段。

女人!?

正在众人纷纷猜测其身份时,李青莲脱口而出:“揽芳华!”

揽芳华?

剧情中,娑婆箭天定的主人揽芳华!

这个时候见到一个本该死去的人,明琇有说不出的悚然:她不是早就被明瑄推下骷髅谷了吗?她怎么还活着?如果真的是她,那是否说明……

剧情,或是说,命运被改变之后又自动回到了正轨?

她的面纱也一并被扯下,露出那张脸的时候,所有人都下意识微微侧开了头。

因为那张脸上,没有一寸完好的皮肤!像是被什么虫子嗜咬过一般,满是皱起的疤和疙瘩。可最可怕的是,明琇分明记得她最美的样子,与鞠文斐齐名的原著两大女主,怎么可能不是倾城绝世之姿?

明琇走到揽芳华面前,直视于她。

“给李青莲留下那张纸条的人,是你吗?”

“是我……帮助他恢复灵脉的也是我。”女子虽然容貌尽毁,声音干如枯柴,但举止间俨然还是有几分媚态。“明琇姑娘,我有话单独与你说。”

或许是出于愧疚和某种说不清的原因,明琇对揽芳华并不设防,她潜意识中觉得揽芳华或许知道一些秘密。明琇压低嗓音,“你在修复灵脉时还做了什么?是你让李青莲失去控制的吗?”

“娑婆花。一种生长在世界尽头的花,与娑婆箭一样,它拥有驾驭天地灵气的能力,恢复区区一个人的灵脉自然不在话下。只不过,娑婆花的种子会放大一个人内心的欲望罢了,若要说失控,与其怪罪于花,不如怪罪于你。是你让他起了狂暴的杀欲,他杀人也是为了你——”

明琇被戳中心事,心头一怔,大声道:“你休要混淆概念!你是不是回来报仇的?”

“我将世间至宝娑婆花都给了李青莲,帮他恢复灵脉,你非但不感恩我,还要发怒?我并不是回来找你们报仇的。”揽芳华不屑地笑道,“你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吗,为了复仇,宁与魔为伍,永生堕落。我为的是灵界,为的是大义……”

“什么意思!?”

“每个人重生都并非真正的重生。你有想过这背后的缘由吗?为何每天死去的人千千万万,偏生你得了重生的机会?人有三魂,胎光、爽灵、幽精,分别对应天、地、人。”

明琇想起那天与素女宗门人的闲聊:人的三魂,并非天生归一,所以每个人都是矛盾的,心性不定,同一个人在不同时候的性情也相差甚远。这其实是因为,人的身体里本来就住着三魂,三种不一样的精神。痛苦和欲望也从这三魂的间隙中而生。有时候,天、地、人,三魂不仅不在一体,还有可能流落在大千世界各处……

揽芳华道:“许柔止是你的一魂,明琇也是一魂,与其说是重生,不如说是双魂交替的新生。拜尉迟瑄所‘赐’,也拜我命中与娑婆箭的机缘,我死后通过娑婆箭重新汇聚灵识,从三千世界中的另一处召唤来我的另一个魂魄,这才回到了这里。”

她狰狞的面孔缓慢地贴近明琇的耳朵,“尉迟瑄如今已然三魂合一,比起凡人,更接近于神魔的存在,谁也不知他会做出什么……”

此时,李青莲对她道:“明琇!你在那儿说什么,快回来!”

鞠文斐冷声喝令:“将这两个鬼修擒住带回去关押入狱、听候发落!”

正当时,湖中蓦地亮起一笼金色辉光,碧霄宫众人见状纷纷跪下。

随即,一座巨大的机甲兽从湖中缓缓升起,鱼身蛇首六足,其目如马耳,

“冉遗鱼!”这机甲兽李青莲再熟悉不过,因为这就是他在沙漠中那个地下洞穴里制作出来的机械!就连这个名字都是他亲自从古籍中挑选的。

可是现在,从机舱里走出来的却不是它的主人,也不是李青莲认识的任何一个匠人。

青年一席玄衣,有着机械般完美无瑕的容颜,上一秒见他还在远处,下一秒他就已经在陆地上向明琇走来了。

见到明琇,他笑了。只不过,由于他的身躯是一副完美的假人,机械的生命剥夺了他在笑容中添加情感的能力——没有苦笑、大笑、嘲笑、偷笑,只有一种精准的笑容。

“琇琇!你没事吧?哥哥找了你好多天,我担心你出事……”

“明瑄!”李青莲拦在他与明琇之间,质疑道,“明琇的事各大仙门都传遍了,你若有心打探,怎会不知!?可你却偏偏选择在除魔大会后的第七天寻来!你究竟打的什么算盘?”

“青莲!你不要这样说!”与明琇的声音同时到达的是一道尖锐的嗓音。

“大胆!!!”

两名紫衣官宦模样的人,走在一队侍卫前头,奴颜屈膝地给明瑄行了个礼。

李青莲从来不考虑什么“大胆”,一把抓住明瑄的衣领,另一只手指了指,“你坐的他妈是我大匡城的机甲,我是它的主人,你凭什么擅自挪用?”

沙漠中地下工厂里最新的机甲,那个秘密的基地,连李成壑都不知道。

他怎么会知道?

而且,要将如此庞大的机械从变成运到这里,绝非区区几天就能半成的,这更说明,明瑄很早就知道了那个洞穴的存在!

这怎么可能……

那紫衣侍者取出一根精巧的火铳正要对准李青莲,明瑄摆了摆手,“别急着惩罚,他在山里呆久了,估计还不知道最近的大事。你告诉他就是了。”

紫衣侍者谄媚道:“还是明王陛下雅量非凡!村夫,你听好了,九阙陨落,仙门最近又遭遇一场浩劫,正是群龙无首,需要领袖之时。陛下有天神之能,既是铲除九阙仙首的第一功臣,又是与任何仙门都毫无瓜葛的绝对中立之人,是灵界最恰当的帝王,是收拾局势重振仙道的不二人选!四天前,已被众仙门掌门共同推举为仙门共主、天下明王!大胆村夫,还不下跪?”

明琇瞠目结舌,由于实在是太出乎意料,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李青莲踉跄了一下,脸色更是苍白,重复了一遍,“陛、下?”

“陛下?哈、哈哈哈……”李青莲怒而狂笑。“灵界没有帝王!”

尉迟瑄波澜不惊,“总要有第一位。”

鞠文斐见明瑄对明琇的态度好得过分,单膝跪地,抱拳道:“陛下,这两个鬼修该当如何处置?您吩咐我们找寻从诛魔大会上逃走的明琇,难道不是为了除魔正道吗?”

明瑄随意指了指揽芳华:“这个女人,暂扔进牢狱。至于明琇——”

紫衣侍者何其懂得察言观色,见明瑄冷冷瞟了鞠文斐一眼,就眼疾手快地甩了鞠文斐一个巴掌,“无知女流,明琇小姐……不,明琇殿下怎会是魔?定然是一场误会。”

鞠文斐何其高傲,被一个不阴不阳的侍者打这一巴掌,气得肩膀都微微颤抖。

明瑄拉过明琇的手,淡淡道:“我们回家吧。”

侍者向明琇行礼,刚才还对明琇不屑一顾,现在好像立刻就成了明琇的亲人。“陛下特来迎接千尊万贵的公主殿下回宫!殿下这边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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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界的第一位帝王,诞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进入完结单元辣!

作为奇幻+推理+科幻(入门)粉,毫无意外地,被蒸汽朋克矛盾的世界观戳爆了我的肾上腺。但为什么说这本书是【伪】蒸汽朋克呢,是因为我可能有意没有展开这一层面的设定。一是这种大冷门设定和晋江风不相容;二是我还在写作新手村里徘徊,希望留到以后技巧更成熟时再写一篇和《叛道》相同世界观的文,那时候再有不一样的侧重。

未来和过去共存。有人机械飞天,也有人御剑飞行。

玄幻和科学共存。有人用火器作战,也有人坚持道法。

仙宫和机械城共存。

对新事物的肯定和质疑共存。

punk就是毁灭和新生,一种极致的、“愤怒”的美学。

没什么人看的好处就是我可以不用再纠结别人爱吃啥口味的菜,可以按照我想的那样写到结局。提前预告,不会是传统意义上的大团圆,无法接受大团圆以外的结局的小天使可以弃文(来自一个对弃文逐渐麻木的作者_(:3」∠)_咳咳,也不代表一定是be/ne)

因为完美、团圆和朋克精神是相悖的。

而且娶妻生娃隐退终老过小日子的经典言情he,也会毁了男主。尽管我是个非常庸俗的人、描写谪仙每一笔都战战兢兢,但我还是希望尽可能还原一个理想主义的人物。要是让他沦于平庸、过上“王子公主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的小日子,对我来说就约等于be。

他凭一腔孤勇向最高的那座山峰爬,哪怕不断摔下来,摔得皮开肉绽,被命运卡住喉咙,穷极此生——也好过在山下寻一处茅草屋安逸地住下来,屈居一隅,平凡地度过一生。就是很朋克一人。。。

只要还有一个人看,我就会写下去哒~ 搓搓手